▲11月25日的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现场 (曹舒昊 摄)

不知不觉间——

距离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通过,已过去18天了;

距离这部法律的正式施行,也仅剩下35天了。

在过去的18天里,大伙针对保障法的某些条款,展开了很多分析与讨论,还有不少猜测与期许。

毕竟,这部法律是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四梁八柱”,没有也不可能涉及到太过具体的细节——

军官的转业,到底会不会变?

军人的逐月,到底怎么搞?

退役军人优待证,怎么制发?

参战优待机制,到底是怎样的优待?

……

令人感到欣喜的是,退役军人事务部11月25日专门举行了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相关部门围绕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实施,介绍了在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拥军优抚、优待证制发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计划。

一句话总结这个通气会——

干货很多!

退役军人优待证,功能强大!

保障法第十五条明确: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从中,能够读出的信息是:

退役军人优待证,将会是“国家级”的!

不过,依然有很多战友在发问:

保障法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那是不是意味着此前退役的老兵,都不发优待证呢?

退役军人优待证如何防伪呢?

优待证会不会“中看不中用”呢?

……

而在今天的事务部通气会上,关于“优待证”,释放了这样的信号:

1、第一,关于覆盖对象。退役军人优待证将会覆盖所有退役军人,也包括其他优抚对象。

这就说明,不管什么时候退役的老兵,都会给制发优待证,包括“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在内的优抚对象,也会制发。

2、第二,关于制发进度。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最终一定会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等核心功能

注意,优待证的核心功能是待遇和荣誉,面子和里子都会有的!

3、第三,关于如何防伪。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提高制作防伪标准,利用现在技术,通过查验等方式提高制假难度。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假冒伪劣行为,共同维护权威。

这意味着,优待证的制作,优待证的使用场景将会很多样,相关部门在查验时,也会依据某些手段打击伪冒假劣的证!

4、第四,关于制度保障。事务部明确:《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这就意味着,“退役军人优待证”将会有一个专门的文件规定,明确其管理办法、使用场景、具体功能等。

更进一步表明:国家级的退役军人优待证,非常值得期待!

军人的逐月,没那么简单!

逐月领取退役金,作为新增的退役安置方式,一直都引人关注。

因此,既然是保障法的通气会,“逐月”的相关问题,是不可能避免的!

如何理解“逐月领取退役金”表述?

下一步将如何细化这一政策内容?

对现行安置方式有无影响?

……

关于这些问题,通气会其实也释放了诸多信号:

5、第一,设置“逐月”的目的,意味深长!

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这一新的安置方式,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开放,是为了让服役时间较长、贡献较大的退役军人多一种退役安置选择。

这句话反过来理解就是,只有服役时间长、贡献较大的退役军人,才能逐月!

所以,那些猜测15年、16年就可逐月的,或许可以冷静一下。

6、第二,“逐月”的关键要素,很快就要明确!

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以及退役金计算办法等关键要素,将在正在研究起草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进行明确。

注意,《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已经在起草当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强调了。

7、第三,《退役安置条例》,非常不简单!

事务部正在研究《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将会探索实施分类安置、对口安置、精准安置,积极推广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模式,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联系当地驻军,准确掌握即将退役军人实际需求。

所以,不要觉得《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仅仅是为了“逐月”服务的,这部法规更重要的使命,是军人安置的全面升级。

注意几个关键点:

分类安置

对口安置

精准安置

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模式

上述4个点,每个点都值得一篇文章单独分析,咱下次再详聊!

8、第四,退役军人的安置质量,将会不断提升!

关于退役军人的安置质量,今天的通气会上,有这样几个措辞: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安置质量;

紧抓年度任务落实,妥善安置退役军人;

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做好移交安置工作。

是的,保障法的出台及贯彻落实,一定要也一定会带来安置质量的提升!

最后,聊聊“参战特别优待机制”

保障法明确: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寥寥数语,让人感受到的却是——

字少事大!

这一制度将如何建立、发挥什么特殊作用?今天的通气会上,也明确了——

9、第一,参战退役军人,将会拥有专门的研究的、专属的优待政策。

参战的退役军人无疑是退役军人的一种,但是参过战的老兵,一定会得到特别的、专门的优待。

这种“特别”,这种“专门”,将会以“专属优待政策”的形式,予以确认和明确!

10、第二,在制定各项优待政策的时候,始终把参战退役军人放在突出位置进行考虑。

这意味着,参战的退役军人,除了拥有专门的优待政策,也会在普适性的优待政策中,有升级的优待。

事实上,这符合保障法的原则和理念——对于突出贡献的老兵,施行“普惠+专属”的叠加!

11、第三,参战军人特别优待机制,意味深长!

要强调的是,建立这一机制,不仅仅是为了厚待和补偿曾经为国拼杀的老兵,更是为了激励更多的后来者,勇敢地、放心地奔赴沙场!

恰如事务部指出,“随着政策的陆续出台,相信参战退役军人能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对他们的特别优待。”

当然,在保障法通气会上,还涉及到诸多其他内容。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是,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面对这部即将施行的法律,我们想强调的是——

有法不易,执法更难,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历史性意义的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来了,接下来,如何更好地执行、贯彻和落实,对于退役事务部门是一个考验,对于全社会更是一个考验。

如何更好地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哨位君想引用一名老兵的话,来作为今天的结尾——

“既不在赞扬声中沾沾自喜,也不在曲解声中犹豫摇摆。”

是的,在做退役军人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坚定自信,有法必依,扎实落实!

本文素材来源于:中国退役军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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