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5日讯(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李辉)12月4日上午,荆州交警三大队十一中队民警在早间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二次酒驾的“酒司机”。

当天早上,荆州交警三大队十一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318国道观音垱集镇路段,对农村二、三摩托车开展整治。9时15分许,执勤民警拦下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当对驾驶人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满口酒气,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车人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酒驾。

驾驶人郭某承认自己刚刚在早点摊上喝了二两白酒,本来准备驾驶摩托车去上班,哪晓得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经网上查询,发现郭某在2020年1月5日因为酒后驾驶被三大队十一中队查获处理过,郭某不思悔改,再次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民警当场开具强制凭证后,将车辆暂扣,郭某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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