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在中國歷史上,爵位不同於官職,官職是屬於可以循環利用的資源,也是政治體制下的必需品,是維持着國家機器運行的必備工具,不管在職官員權限有多大,但告老還鄉時都需要把官職權利交還給國家。而爵位則不同,爵位不僅可以世襲,而且根據慣例,還要賜予相應的封地和食邑。也就意味着要從國家政權上分走一部分權利,所以皇帝對於爵位來說,一般是比較吝嗇的。

王爵只比皇帝低一級,基本上都是皇族子弟的專利,歷代極少出現異姓封王。漢高祖劉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分封異姓王的皇帝,他一共分封了齊王(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趙王張耳、燕王臧荼(後換成盧綰)、長沙王吳芮、韓王信等八個人爲異姓王。但劉邦發現這些國中之國有可能會威脅中央政權,很快反悔,先後除掉了七個,換成自家劉姓子弟。並冊立法律明文禁止異性封王(非劉姓封王者,天下共擊之)。這樣更增加了異性封王的難度。

在中國古代,皇帝視國家爲個人私產,家天下觀念深入骨髓,異性封王則意味着要和外人共享家產。這是皇帝最不願意看到的。雖然有時候迫於形勢而冊封了異姓王,但作爲皇帝會本能的打擊異姓王,以稍弱異姓王的權利,維護和加強自己的統治。

清朝生前封異姓王的有12人,就是我們熟悉的三藩和孫可望家族。這些王都是建國初年招安後因爲政治因素而封的,最終成了滿清統治者的眼中釘,沒有一個得以善終。

而年羹堯爲進士翰林出身,辦事能力極強,亦是雍正上臺的從龍之臣,在任四川巡撫時,就已經向還是親王的雍正表過忠心,雍正上臺後,年羹堯手握重權,雍正二年,榮立青海大功,君臣之間,無猜無疑,如雍正所謂“千古君臣知遇榜樣”。但到雍正三年十二月, 年羹堯就被削官奪爵,定大罪九十二條,賜自盡。當時雍正硃批:“大凡才不可恃,年羹堯乃一榜樣,終罹殺身之禍”。

年羹堯主要是犯下以下幾條過錯

立功以後狂妄自大,不守爲臣之道。平定西北邊事之後,雖然功勞權勢顯赫,但和三藩相比還是差距明顯,但年羹堯架子比當時吳三桂大的多,他和同級官員督撫的信函都用的是令御。進京陛見時,都統範時捷、直隸總督李維鈞都是跪着迎接。連喫飯都自稱是用膳。在封建社會,如果不能謀反,這就是取死之道。更何況年羹堯還是漢人。

貪污腐化,結黨營私。年羹堯常以軍功保舉官員,其僕人桑成鼎以軍功求職,先任西安知府,後任直隸道員。年羹堯保舉其他官員時,大多是營私納賄。而這些人被年羹堯提拔之後,仕途生涯和年氏休慼相關,榮辱與共。逐漸形成了以年羹堯爲中心的權力集團。而雍正登基後嚴禁黨爭,對這種事情越發痛恨。

年羹堯視朝廷如無物,經常與其他重臣發生衝突。並以“軍前效力和學習理事”爲理由,扣留了許多中央或外省官員的子弟在其軍隊中,名爲效力,實爲人質。

滿清是皇權最集中的朝代,而年羹堯權重而不自謹,尤其是不守臣節,使雍正的皇權受到了挑戰。而雍正通過處理年羹堯,則可以進一步加強他的皇帝權威。可以有效的給地方督撫的分權擅權的行爲敲響警鐘,所以處死典型年羹堯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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