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桑迪亞國家實驗室網站發佈公告稱,該實驗室與國家核安全管理局、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和美國空軍合作,於2020年8月25日進行了F-35A戰鬥機投放B61-12核炸彈試驗。

事隔三個月後,美國突然放出了這條大新聞。

隱身戰鬥機投放核彈?

你沒聽錯,確實如此。只不過,這次F-35A投放的不是真的核炸彈,而是惰性彈,該彈採用了非核組件和模擬的核組件。

雖然目前試驗測試中使用的是惰性彈,可誰敢保證美軍以後不會使用真正的核炸彈呢?要知道,在二戰末期,美軍就對日本投放了兩顆核炸彈,那可是真正的核武器,直接毀滅了日本的廣島和長崎兩座城市。

一般而言,核武器只是用於威懾,不會輕易使用,因爲目前幾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他們的核彈都可以輕易毀滅任何一個國家,甚至危及整個人類的安全,故誰也不敢輕易使用。不過美國一直對使用核武器情有獨鍾,既然大當量的核武器不能使用,那就另闢蹊徑,於是美國走上了戰術核武器之路。

何謂戰術核武器?是指用於執行戰役戰術任務,打出對方戰役戰術縱深內重要目標的核武器,主要包括戰術核導彈、核航空炸彈、核炮彈、核深水炸彈、核地雷、核水雷和核魚雷等。F-35A此次試驗用的B61-12就屬於核航空炸彈。

美國於1952年部署第一種適合於戰術飛機攜帶的輕型核炸彈和第一種280毫米加農炮原子炮彈,1953年開始把戰術核武器部署到西歐,1954年開始裝備戰術地地核導彈,1955年開始設計與生產各種反潛核武器。60年代,開始大量生產更小、更安全的戰術核彈頭。70年代,開始研製新的性能更好、威力可調的通用核彈。80年代,開始致力於實施戰術核武器現代化,包括提高射程和命中精度,提高打擊目標能力,增強機動性和分散性,研製更安全、可靠的核彈等。90年代以來,美國戰術核武器發展的重點轉向更加實用的高精度、低威力的鑽地核武器,用以打擊地下生物、化學武器庫和地下指揮所等軍事目標。

說起美國的戰術核武器,其實離我們很近。在1991年之前,美國在韓國部署戰術核武器長達33年。直到1991年在冷戰結束的背景下,老布什政府撤出了部署在韓國的戰術核武器。

如今,美軍的B61核炸彈已經升級到B61-12,而且載機平臺也有多種,比如F-15E重型戰鬥機、B-2隱身轟炸機,桑迪亞實驗室已於2020年3月和7月分別完成了B61-12與美國空軍F-15E戰鬥機、B-2轟炸機綜合的全武器系統演示。下一步,可能就是F-35A進行全武器系統演示了。

但無論是常規的戰術飛機F-15E,還是隱身的B-2和F-35A,對於像中國這樣的核大國而言,其威脅都是很小的。F-15E這種非隱身飛機就不說了,中國的防空雷達很容易就能發現。對於隱身的B-2和F-35A,我們也不用擔心,因爲我們有反隱身雷達。面對高精度,且能引導導導彈的先進米波雷達,隱身的B-2和F-35A也會變成“非隱身”,而且極易被攔截。

不過,話說回來,隱身戰機+核炸彈,對於弱小國家而言,那絕對是致命的打擊。

對於弱小國家而言,一是缺少完善的防空預警系統,二是缺少高中低配套的防空導彈體系,即使從其他國家引進了幾部先進的米波雷達,也無濟於事,敘利亞戰場就是最好的例證,以 色列F-35隱身戰機多次投入戰鬥,無一損失。

如果說像F-15E這樣的非隱身飛機需要在取得制空權的情況下,才能實施投放核炸彈,那麼對於F-35A這樣的隱身飛機,甚至可以在沒有取得制空權的情況下僅憑隱身進行突防,對敵縱深內的戰役戰術目標實施核轟炸,畢竟一般國家很難具備發現隱身飛機的能力。

況且,F-35A是在內置彈艙中掛載B61-12核炸彈,在超音速飛行條件下打開內置彈艙投放,也就是利用隱身進行突防,然後快投快撤。從今年8月份的測試來看,F-35A在投放大約42秒後,核炸彈命中了沙漠中的指定目標區域。從核炸彈在空中飛行了42秒的時間來判斷,F-35A應該是在防區外投放,核炸彈在滑翔一定距離後才命中目標。相對於B-2這種亞音速的隱身轟炸機,F-35A既有隱身優勢,又有速度優勢,更適合進行戰術核打擊。

那麼,問題來了,中國的殲-20是否也需要執行類似的戰術核打擊任務呢?

目前來看,殲-20主要對標的還是美軍的F-22,屬於重型隱身空優戰鬥機,主要任務還是空戰,其次纔是對地攻擊。無論是側彈艙,還是機腹內置彈艙,殲-20掛載的都是空空導彈。由於設計之初就定位空優戰機,氣動佈局上追求機動性能,機身厚度較薄,故機腹部的內置彈艙深度較淺,用於掛載空空導彈,而體積和重量較大的空地武器則很難掛載。

故未來殲-20的改型,也許叫殲-20B,可能就會強調對地攻擊,進一步加大內置彈艙尺寸,主要是深度,進而可以掛載各種小型化的空地武器,其中就包括戰術核炸彈等。

我們再來看一下F-35的彈艙設計特點。F-35隱身戰機的定位和F-22A這種空優隱身戰機明顯不同,它實際上是一款更加註重對地攻擊能力的隱身戰鬥機。爲此它需要具備攜帶重型對地攻擊彈藥的能力,它的內置彈艙尺寸、深度比F-22A明顯更大更深,每側彈艙可以同時容納一枚長度約3.8米的2000磅GBU-31炸彈(或者是長約4.1米的1000磅級的JSOW)和一枚AIM-120中程空空導彈,這兩款導彈的重量、體積、形狀都相差甚遠。爲了能夠同時容納下它們,F-35的彈艙設計成一側深一側淺的不規則形狀,和F-22A、殲-20方方正正、深淺一致的機腹主彈艙完全不同。

雖然目前我們瞄準的強敵一直是美軍,但今後我們也有可能遇到實力並不太強的其他對手,這時候,相比F-35A,隱身能力和機動能力更強的殲-20改型更適合執行戰術核打擊任務。

摸着鷹醬過河,有什麼不好?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