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13时05分,平陆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平陆县某小区12号楼一地下室着火,现场无人员伤亡。接到报警后大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浓烟从地下室往楼梯口蔓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经了解得知,有群众发现地下室着火冒出浓烟后,由于不知道火情如何,便紧急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消防指挥员立即带领两名队员携带灭火器进入地下室查看火情,切断室内电源,并确认室内及楼道内是否有易燃易爆品。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后,只见室内有明火但火势较小,电线和电表箱正在燃烧。随后,指挥员下令,出水对着明火实施扑灭。

展开战斗的同时,四名队员前往楼上挨家挨户进行火情排查和人员疏散,楼道内烟气弥漫,队员们将空气呼吸器让出给群众戴上,将2名群众成功疏散至安全区域。

整个处置过程迅速有序,经过近半小时的战斗,火势完全扑灭,住户全部排查完毕。最后,队员们使用排烟机将整栋楼的烟雾进行了处理,对现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确定现场没有复燃的可能后,整理器材、清点人数安全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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