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寶貴

挽救一個生命

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爲前提

在聯播欄目中,郭志堅說:挽救一個生命,不應該以犧牲另一個生命爲前提。圍觀者下結論總比當事人做決斷輕鬆許多,網絡上流傳的視頻不能代表全貌。與其無端指責,不妨等調查結果。基層警情千變萬化,民警背後更需有強大的支撐系統。救生裝備是否標配,是否有技能培訓。調查結果不是終點,更希望由此做出改變。

此事是針對安徽女孩輕生身亡事件的評論。

據流傳於網絡上一段3分鐘的視頻顯示,一名身穿粉色上衣、黑色褲子的女孩站在齊膝深的河水中。身後兩位民警試圖接近女孩並進行勸導,同時不遠處還有多名警察靠近。在此過程中,女孩突然跳入深水區。警察曾採用手拉手接力入水的方式接近落水女孩,但救援並未成功,女孩逐漸沒入水中,不見蹤影。而後又有人員入水施救,仍未成功。針對網友反映的民警、輔警在施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望江縣公安局局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對涉事民警、輔警作出停職接受調查決定,對該事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調查,並將根椐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從視頻畫面中可以看出,女子剛開始站在淺水區,水剛剛沒過膝蓋。岸邊的警察也一直在安撫勸導。但是突然間,女子突然撲入了深水區。1分鐘後,岸邊的警察開始嘗試手挽手走入水中。當水沒到腰部後,領頭的警察決定返回。又過了30秒,兩人繫着繩子依次跳入水中搜救,但此時女生已經沉入水中不見蹤影。

這件事中,警方確實有失誤的地方

但他們的過錯並不是像有關媒體說的一樣

故意不救人、或者說冷漠不想救人

而是能力和準備都不足

不僅出警的警察不會游泳

而且也沒有準備相應救生設備

這對於各地警方來說也是一個提醒

以後警車上或許可以常備救援設施

但小編想說的是

有很多戰友也曾在一線中

出過救援輕生的警

遇見過對方生死一線的情況

有的救援成功,有的留下了遺憾

警察是人,不是神

警察應該保護民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但難道只有完全不顧自己的生命安全去救人

爲了成功執行任務成爲烈士

纔是合格的警察嗎?

編輯:胡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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