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场的不说了,老一代的不说了,年纪太小的也不说了,玉字辈的,只要年纪够了,都有。

贾珍在守父丧期间,组织赌局,“伏侍的小厮都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若成丁的男子到不了这里”,“其中有两个十六七岁的娈童以备奉酒的,都打扮的粉妆玉琢”,明写娈童奉酒。

以贾珍的心性,如果我说他的娈童只是执行客人,自己绝不染指,你会相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

贾琏“独寝了两夜,便十分难熬,便暂将小厮们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然后才有了和多姑娘的露水姻缘。

宝玉和秦钟有过“等一会睡下,再细细的算账”之举,和蒋玉菡第一次见面也“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有版本作“拉”)着他的手”之举。不用再细说了吧?

也不止贾家,亲戚中薛蟠也曾“偶动了龙阳之兴”。甚至北静王送给蒋玉菡的礼物,是系裤子的大红汗巾子,背后的细微,颇引人遐想。

在那个时代,“娈童”“男风”不仅普遍,而且公开,并不比狎妓更见不得人。张爱玲《怨女》里,就借三爷之口解释:“从前官场兴这个,因为不许做官的嫖堂子(长三堂子。嫖堂子就是嫖妓),所以吃酒都叫相公唱曲(相公就是娈童。除了唱曲还干什么,不言自明)。”

嫖娼、狎娈,当然都不值得提倡,但也要放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来理解,用不着大惊小怪。

另一方面,也别把王小波的《东宫 西宫》无限引申。现代人所说的同性恋,和当初的狎娈,也不是同一回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