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突然自己衝向正在正常行駛的貨車車底導致被碾壓死亡,隨後家屬向司機索賠16萬元。目前,這起發生在廣州的事故,法院已經審理並做出了“死者自擔責任”的判決。

路人撲向貨車底身亡

家屬索賠16萬元

2019年9月,貨車司機丁某駕駛貨車行駛到廣州白雲區一路口時,原本坐在路邊的行人陳某突然起身衝向了貨車。由於貨車正在行駛中,陳某突然衝出來正好被貨車捲入車底,事故也導致陳某當場死亡。

當時,處理事故的交警部門認定陳謀擔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貨車司機丁某無責。但死者陳謀的家屬認爲,“陳某因不知名原因倒向丁某駕駛的貨車,導致陳某死亡”,貨車司機丁某應該承擔至少20%的賠償責任。與此同時,陳某家屬向丁某索賠16萬元。

監控還原事件經過

法院駁回家屬訴求

此後,案件交由廣州白雲區法院審理。法院審理認爲,根據事發時的視頻監控顯示,事故發生當天,死者陳某就已經在路邊且一直未離開,在丁某駕駛貨車前輪已經過陳某後,陳某突然起身,撲倒貨車右側車底,事故的發生存在陳某故意製造案涉交通事故的高度可能性。

在庭審上,法院認爲家屬對陳某的一系列異常行爲並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被告方認爲陳某涉嫌提前到達事發地點選定事故車輛、故意製造案涉交通事故,相較於家屬的解釋明顯具有說服力。於是,白雲區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家屬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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