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思想认识模糊,没有按照嘎查财务管理制度认识履职尽责,我对不起牧民,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虽然已过去四年了,但当年私存20500元集体补偿款的事儿至今还让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浑迪音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姚某后悔不迭。

达来胡硕苏木纪委向嘎查“两委”重申廉洁纪律

2019年3月,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接到达来胡硕苏木群众举报:“我们嘎查书记把企业给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存到个人手里了!”

“若情况属实,问题涉及公款私存,性质恶劣,必须立刻调查核实。”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审查组开展调查,通过谈话了解、调查取证等工作,私存补偿款的事实被逐步摸清。

原来,2015年某电力公司实施架设线路工程,需要在浑迪音嘎查土地上掩埋多根线杆,该电力公司交付土地占杆征用补偿款项35500元作为青苗损失的补偿。由于对嘎查财务管理制度认识 “轻慢”,时任嘎查达的姚某未按相关规定将款项缴入嘎查经管站帐户,而是抽出一部分作为补助发放给居民代表,另一部分存放在自己手中。直到接受审查期间,姚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将私存的20500元集体资金放入嘎查账户,但为时已晚。

“姚某的无意之举虽未给嘎查集体造成实质损失,但却扰乱了嘎查集体财务的正常管理秩序,根源在于他对嘎查财务管理制度的忽视,多年嘎查干部的经历使其有了‘家长’作风,既坑害了自己又助长了不良风气。”该案审查组组长说道。最终,姚某因未按时将征用土地补偿款存入嘎查集体账户,被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按程序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姚某私存补偿款的“无意之举”反映出嘎查村干部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还亟待加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为鉴”,推动“整改一域”,强化“警醒一片”,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向苏木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完善嘎查村级管理制度;督促市委组织部门开展苏木(街道)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目前已举办3期共900余人参与。同时,苏木纪委在各嘎查村召开巡回警示座谈会12次,开展“一问一答”式党纪法规知识测试12次,送书(党规条例)下乡60余册。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的同时,市纪委监委积极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导苏木(街道)、嘎查村(社区)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基层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专职监察员、监察联络员、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把监督浸入到基层每个“毛细血管”。此外,还创新运用“体检画像+样本提醒”的监督方式,根据各基层单位特点,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精神面貌和社情民意等情况精准“画像”,将该区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作为“样本”列出清单、台账,在增加监督预见性的同时,提升精准度和有效性,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珠斯花街道纪工委跟进监督“三务”公开工作

截至目前,霍林郭勒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涉及苏木、嘎查村党员干部案件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5个基层纪(工)委督促所在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6次,开展监督检查142次,发现问题18个,提出意见建议26个,提醒谈话13次。

“基层干部权力行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并持续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探头’作用,让‘小微权力’时刻在阳光下运行。”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来源:清风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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