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思想認識模糊,沒有按照嘎查財務管理制度認識履職盡責,我對不起牧民,更辜負了組織的信任……”雖然已過去四年了,但當年私存20500元集體補償款的事兒至今還讓霍林郭勒市達來胡碩蘇木渾迪音嘎查原黨支部書記姚某後悔不迭。

達來胡碩蘇木紀委向嘎查“兩委”重申廉潔紀律

2019年3月,霍林郭勒市紀委監委接到達來胡碩蘇木羣衆舉報:“我們嘎查書記把企業給集體的土地補償款存到個人手裏了!”

“若情況屬實,問題涉及公款私存,性質惡劣,必須立刻調查覈實。”市紀委監委隨即成立審查組開展調查,通過談話瞭解、調查取證等工作,私存補償款的事實被逐步摸清。

原來,2015年某電力公司實施架設線路工程,需要在渾迪音嘎查土地上掩埋多根線杆,該電力公司交付土地佔杆徵用補償款項35500元作爲青苗損失的補償。由於對嘎查財務管理制度認識 “輕慢”,時任嘎查達的姚某未按相關規定將款項繳入嘎查經管站帳戶,而是抽出一部分作爲補助發放給居民代表,另一部分存放在自己手中。直到接受審查期間,姚某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爲已構成違紀違法,將私存的20500元集體資金放入嘎查賬戶,但爲時已晚。

“姚某的無意之舉雖未給嘎查集體造成實質損失,但卻擾亂了嘎查集體財務的正常管理秩序,根源在於他對嘎查財務管理制度的忽視,多年嘎查干部的經歷使其有了‘家長’作風,既坑害了自己又助長了不良風氣。”該案審查組組長說道。最終,姚某因未按時將徵用土地補償款存入嘎查集體賬戶,被霍林郭勒市紀委監委按程序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姚某私存補償款的“無意之舉”反映出嘎查村幹部在教育、監督、管理等方面還亟待加強。今年以來,市紀委監委堅持“以案爲鑑”,推動“整改一域”,強化“警醒一片”,針對基層黨員幹部在教育、監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向蘇木黨委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督促完善嘎查村級管理制度;督促市委組織部門開展蘇木(街道)嘎查村(社區)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目前已舉辦3期共900餘人參與。同時,蘇木紀委在各嘎查村召開巡迴警示座談會12次,開展“一問一答”式黨紀法規知識測試12次,送書(黨規條例)下鄉60餘冊。

“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加強基層黨員幹部思想建設的同時,市紀委監委積極深化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指導蘇木(街道)、嘎查村(社區)建立健全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充分發揮基層紀(工)委書記、派出監察辦公室主任、專職監察員、監察聯絡員、黨組織紀檢委員的作用,把監督浸入到基層每個“毛細血管”。此外,還創新運用“體檢畫像+樣本提醒”的監督方式,根據各基層單位特點,定期對黨風廉政建設、幹部精神面貌和社情民意等情況精準“畫像”,將該區域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作爲“樣本”列出清單、臺賬,在增加監督預見性的同時,提升精準度和有效性,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珠斯花街道紀工委跟進監督“三務”公開工作

截至目前,霍林郭勒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涉及蘇木、嘎查村黨員幹部案件6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5個基層紀(工)委督促所在黨(工)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6次,開展監督檢查142次,發現問題18個,提出意見建議26個,提醒談話13次。

“基層幹部權力行使直接關係到羣衆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我們會繼續加強對基層黨員幹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並持續發揮基層紀檢監察機構的‘探頭’作用,讓‘小微權力’時刻在陽光下運行。”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來源:清風通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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