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互聯網平臺主動下架存款產品 專家稱監管希望防範擠兌性風險

來源:中國經營網

記者:李甜

近日,支付寶、度小滿金融、京東金融、騰訊理財通等多家互聯網公司旗下金融平臺主動下架銀行存款產品,下架之後,只有已經購買了存款類產品的用戶可以看見相關入口。部分受訪平臺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目前不便對此事原委做交流,度小滿金融一位人士表示,對存款產品恢復上架的前提條件,可能“沒有平臺知道這個”。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近日公開表示,近年來,多家銀行在互聯網金融平臺推出存款產品。“互聯網金融平臺開展此類金融業務,屬‘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也應納入金融監管範圍。”

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本報記者,對互聯網存款型產品,國家原先沒有明確的允許或者不允許,但監管層面確實擔心銀行潛在的擠兌風險。王蓬博表示,互聯網存款的產品提供方主要是城商行等中小型銀行,城商行利用互聯網平臺將吸儲的展業範圍從當地擴展到全國,這和國家要求它立足當地、服務當地的宗旨有一定的“背離”。同時,由於互聯網平臺流量很大,用戶對存款利率的敏感度也較高,使整體存款交易規模很大,進一步使銀行的存貸款結構發生變化,從而帶來潛在的金融擠兌風險。“很有可能在短期內把銀行整體的存款類產品的交易規模給抽乾,可能某一箇中小型銀行的流動性瞬間就抽沒了,這有可能就會變成一個擠兌性的風險存在與被觸發。”王蓬博說。

擠兌風險,也得到張維(化名)的認可。張維在某互聯網公司旗下金融平臺工作,他表示,城商行本身沒有很強的風險抵禦能力,互聯網存款可以隨存隨取的特徵,在一定程度上又形成了新的流動性風險。

張維具體解釋,銀行有一些監管指標,比如說流動存款佔整體存款的比例、資產負債比等。當銀行通過互聯網渠道進行批量存款時,很多存款就變成流動性存款,也就是活期存款,如果發生某些特定性的風險事件,大量的用戶可能會在同一時間取出存款。“這就相當於銀行面臨的擠兌風險了。以前銀行就服務一個地域的話,即便出現了大規模的用戶取款,銀行也是可控的,但是互聯網存款,用戶的行爲是不可控的,說不上遇到一個謠言或者其他什麼事,就有可能使銀行面臨擠兌的風險,這就是流動性風險。”張維說,如果銀行存款有百分之六七十來自於互聯網渠道的話,當出現特定事件時,銀行很難有能力及時應對大規模擠兌,並且金融系統的聲譽也會受到影響。

爲什麼會形成互聯網存款這種業態?

據記者瞭解,互聯網存款產品主要興起於最近幾年,模式相對簡單,商業銀行出產品,互聯網公司本質上承擔中介代銷角色。在商業化變現上,中小銀行通過互聯網渠道突破了網點、資金和人員的限制,在線發展存貸款業務、信用卡業務。而互聯網平臺也有增加用戶黏性、實現流量變現的需求。

張維介紹,互聯網平臺主要存在四種獲利方式:平臺按存款規模的一定點數收取提成,也叫“導流費”;按照新開戶用戶的數量進行計費;依據曝光量收取廣告費。除此之外,平臺還可以把存款產品與其他基金、理財等產品交叉銷售。

王蓬博對本報記者談到,需求相契的情況下,城商行近年在互聯網平臺力圖拓展自己的服務,發現百度等很多平臺會聯合城商行發行線下的銀行卡,包括A類卡、B類卡,逐漸脫離金融業對賬戶的限制。

王蓬博表示,現在監管歡迎的金融科技創新,第一點是要能夠服務中小微企業;第二點是需要存在便民的社會意義,第三點是平臺對風險的控制符合合規性的要求。“這三點是‘硬性’要求,目前來看,這也是國家希望這些平臺能夠做到的。”短期內,他認爲,存款產品恢復的可能性不是很大,長期來看,如六大行等大型商業銀行,不太可能和互聯網公司再進行更深的綁定,而是將更多精力放在運營自己的APP上,業務收回到自己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系互聯網平臺主動下架相關服務。張維認爲,這反映出近幾年監管層面呈現出思路變化。央行以研究名義或者公開發表觀點的名義提示某些風險,這種方法很“微妙”,爲將來出臺相關監管辦法做了鋪墊,並在平臺已經做出反應的前提下,讓未來整改更爲順利。“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監管思路,比前幾年突然間就扔出來一個文件要求大家整改要好得多。”他表示。

不過,張維還表示,存款作爲基礎型業務,監管層面沒有表現出要把互聯網方式“管死”的意思,但是強調要控制風險,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業務,那麼需要牌照。今年上半年,國家出臺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的管理辦法。“既然有了互聯網貸款的管理辦法,其實也不排除未來出一個存款端的管理辦法。”同時,張維提到,因爲存款端業務相對簡單,也不能排除監管層面將來採用指導的方式來約束,而不出臺具體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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