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陆丰”信息称:为维护村(社区)“两委”选举秩序,保障选举顺利进行,近日,陆丰市公安局甲西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破坏村委换届选举秩序案件,抓获违法人员1名。

近日,甲西派出所接警称:有人扰乱选举会场秩序,影响了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的进行。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调查,12月6日下午3时许,甲西镇西山村委会召开换届选举委员会推选会。在进行发选票环节时,村民陈某(男,51岁,陆丰甲西人)以未及时拿到选票为由,破口大骂现场工作人员,并在选举现场大吵大闹,致使选举会议被迫中断,严重破坏了选举秩序。

选举结束后,甲西派出所多次对陈某进行传唤。迫于压力,12月6日晚上,陈某主动到甲西派出所投案。

经审讯,陈某对其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人员陈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普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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