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平安陸豐”信息稱:爲維護村(社區)“兩委”選舉秩序,保障選舉順利進行,近日,陸豐市公安局甲西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破壞村委換屆選舉秩序案件,抓獲違法人員1名。

近日,甲西派出所接警稱:有人擾亂選舉會場秩序,影響了選舉委員會的推選工作的進行。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

經調查,12月6日下午3時許,甲西鎮西山村委會召開換屆選舉委員會推選會。在進行發選票環節時,村民陳某(男,51歲,陸豐甲西人)以未及時拿到選票爲由,破口大罵現場工作人員,並在選舉現場大吵大鬧,致使選舉會議被迫中斷,嚴重破壞了選舉秩序。

選舉結束後,甲西派出所多次對陳某進行傳喚。迫於壓力,12月6日晚上,陳某主動到甲西派出所投案。

經審訊,陳某對其破壞選舉秩序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違法人員陳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普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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