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由縣人大常委會和縣人民政府組成的聯合督查組,對縣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第78號建議《關於加強對縣域內四輪電動小汽車管控的建議》進行了督查督辦。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曹時國,副縣長、公安局局長範燁參加。

在督辦工作會上,相關單位負責人就加強縣域內四輪電動小汽車管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彙報和現場答覆,並作了表態發言。同時,與會縣人大代表就該項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會議指出,加強縣域內四輪電動小汽車交通安全管理,事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要從源頭上加強對四輪電動小汽車生產、銷售、使用的管控。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並切實做好建議辦理工作;要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作,及時與人大代表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要積極採取措施,切實解決實際問題;要加大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國家政策法規,進一步提升人民羣衆區分不良電動車的辨識能力,提高安全法制意識;要舉一反三,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營造文明有序的出行氛圍。

【來源:衡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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