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一男子跟臘肉的“愛情”故事!
每個人都有自己熱愛的東西
或是金錢或是美色
在“熱愛”面前
人往往會難以控制自己
我們先來思考這樣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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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會被什麼東西吸引,從而控制不住自己?
豬八戒:美女!
孫悟空:桃子!
唐僧:經書!
......
寧鄉的湯某某:臘肉?!
臘肉?
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這位湯某某與臘肉的“愛恨情仇”
男主角:寧鄉某小區的保安湯某某
“女”主角:TA——臘肉
初次“邂逅”
12月21日,湯某某在小區巡查時,偶然發現小區前門旁一家公司的後門,掛着很多臘牛肉、豬肉,湯某某當下就“動了心”,心裏非常羨慕這老闆擁有這麼多“後宮佳麗”。
暗許承諾
第二天一早6點,湯某某準時開始上班,發現那家公司的臘肉還沒有收,心裏就暗暗許下了“承諾”——今晚我一定把“你”帶回家!
帶“TA”私奔
12月23日凌晨3點,湯某某特意從家中出來,準備好帶TA回家的工具——一個大纖維袋子和一頂紅色頭盔。
隨後,湯某某通過平時自己對小區地形的熟悉,從小區正門進去穿過地下停車場就直接來到了那家公司後面的巷子裏,湯某某戴着頭盔並拿出纖維袋,將衣架跟牆壁上的部分豬肉和牛肉裝到袋子裏,然後背在身上按照來時的路線回到了家,並將肉藏到了冰箱裏。
感情破裂
12月23日,公司負責人發現肉不見了,於是撥打了報警電話。城郊派出所的蜀黍接警後,迅速展開了調查,通過監控跟逐一的排查,蜀黍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湯某某併成功將其抓獲,最終,丟失的肉價值共計1500元,犯罪嫌疑人湯某某因涉嫌盜竊被依法行政拘留。
事後,湯某某表示自己非常後悔,並表示自己再也不會因一時“喜歡”而做違法犯罪的事。(TA:用錯方式,愛就會消失的。)
所謂君子愛“肉”,取之有道
就算再喜歡
也不能用湯某某這樣違法的方式去獲得
熱愛是一種讓人變得積極的情感
面對自己喜歡的事物時
我們更應該抱着積極的態度
用正確的方式去爭取
盜永遠不會成爲正當途經
真正值得你熱愛的事物
也不會讓你走上歧途
安安在此也要提醒大家
年末正是屯年貨的好時候
臘魚臘肉等年貨要注意存放
別讓一些有心人鑽了“空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