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一男子跟腊肉的“爱情”故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热爱的东西
或是金钱或是美色
在“热爱”面前
人往往会难以控制自己
我们先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
问:你会被什么东西吸引,从而控制不住自己?
猪八戒:美女!
孙悟空:桃子!
唐僧:经书!
......
宁乡的汤某某:腊肉?!
腊肉?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位汤某某与腊肉的“爱恨情仇”
男主角:宁乡某小区的保安汤某某
“女”主角:TA——腊肉
初次“邂逅”
12月21日,汤某某在小区巡查时,偶然发现小区前门旁一家公司的后门,挂着很多腊牛肉、猪肉,汤某某当下就“动了心”,心里非常羡慕这老板拥有这么多“后宫佳丽”。
暗许承诺
第二天一早6点,汤某某准时开始上班,发现那家公司的腊肉还没有收,心里就暗暗许下了“承诺”——今晚我一定把“你”带回家!
带“TA”私奔
12月23日凌晨3点,汤某某特意从家中出来,准备好带TA回家的工具——一个大纤维袋子和一顶红色头盔。
随后,汤某某通过平时自己对小区地形的熟悉,从小区正门进去穿过地下停车场就直接来到了那家公司后面的巷子里,汤某某戴着头盔并拿出纤维袋,将衣架跟墙壁上的部分猪肉和牛肉装到袋子里,然后背在身上按照来时的路线回到了家,并将肉藏到了冰箱里。
感情破裂
12月23日,公司负责人发现肉不见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城郊派出所的蜀黍接警后,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监控跟逐一的排查,蜀黍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汤某某并成功将其抓获,最终,丢失的肉价值共计1500元,犯罪嫌疑人汤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事后,汤某某表示自己非常后悔,并表示自己再也不会因一时“喜欢”而做违法犯罪的事。(TA:用错方式,爱就会消失的。)
所谓君子爱“肉”,取之有道
就算再喜欢
也不能用汤某某这样违法的方式去获得
热爱是一种让人变得积极的情感
面对自己喜欢的事物时
我们更应该抱着积极的态度
用正确的方式去争取
盗永远不会成为正当途经
真正值得你热爱的事物
也不会让你走上歧途
安安在此也要提醒大家
年末正是屯年货的好时候
腊鱼腊肉等年货要注意存放
别让一些有心人钻了“空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