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農村,對於土地的使用性質都不相同,比如說;“農用地,”這裏麪包含了耕地、水田、草地、林地,這些土地的使用性質是用於種植農作物,並不能進行非農業建設項目。如果村民打算建房那麼也只能利用村裏的荒地或者申請宅基地蓋房,不得佔用好地和耕地。

現如今,隨着農村土地制度不斷完善,修訂後的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也相繼實施,在修訂後的法律法規中也出現了許多新變化,農民的土地權益也得到了更多保障。不過,筆者在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中也瞭解到一些和土地使用問題有關的措施,在此給大家提個醒!以下3類土地問題碰不得,否則將嚴肅處理,村村涉及!農民知道嗎?

流轉土地後的管理使用問題

現如今,我國是鼓勵不種地的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給他人或大戶種植的,只要村民有流轉土地的意願,村裏也會安排人員和村民對接,簽訂合同後,承包後每年會給村民租金。而土地也交由種植大戶管理。雖然說有些人現在不想留在農村種地,但這幾年,在國家的號召下,的確有很多村民回到家鄉流轉村民的土地發展新型農業。

但有一些規定流轉土地的村民必須瞭解清楚,根據我國《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流轉土地之後,不管什麼原因,承包方應當好好經營管理耕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或者給土地造成嚴重的污染,也不能棄耕拋荒,如果出現這些問題會收回承包地。對於這些規定,打算回鄉流轉土地的村民一定要了解。不然喫虧的是自己。

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問題

近年來,隨着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國每年消耗的糧食越來越多,爲了穩定我國糧食生產安全,我國在發展農村的同時也在全國範圍內的農村劃定了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並實行了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制定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法來規範基本農田的使用和管理。

在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中我國也提到了一些和 耕地保護的措施,對於基本農田使用方面,我國要求各地必須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經依法劃定後的保護農田,任何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按照規定,永久基本農田是不可以建房的,如果家裏的耕地是在保護區內,那麼村民切勿佔用這類土地建房。沒有合法用地手續是會拆除的。別不當回事!

非法買賣轉讓土地的問題

在農村地區,每家每戶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耕地,以前,我國對耕地使用的管理並不嚴格,在一些地方,經常會出現非法買賣、轉讓土地的情況。甚至有的人員爲了利益還私自買賣農用地給他人建房、建墳。這些行爲已經給我國的耕地帶來了巨大的衝擊。雖然說這些年我國採取了許多應對措施,但私自買賣耕地或非法轉讓土地的情況時有發生。

爲了徹底遏制這些違規亂象,我國在修訂後的土地管理法中也提出了一項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一旦發現將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罰。而筆者深入瞭解之後,今年亂佔耕地建房整治行動開展後,我國也在嚴查這一問題,大家要清楚了。

結語

總而言之,如今,修訂後的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已經全面落地實施,其中也增加了不少新規定,現在我國對於耕地的保護力度也在不斷加強,對於土地的用途也會進行嚴格的管制。大家切勿私自改變土地的性質,亂佔耕地建房、建成或從事一些非農活動,一旦被發現,輕則罰款,重則拘留。生活在農村的村民一定要知法守法。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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