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办法》共包括6章41条,将从制度层面推动全省水资源调度和管理。其中明确水资源调度分为流域水资源调度和区域水资源调度,遵循节水优先、生态安全,因河施策、统筹兼顾,统一调度、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总体原则。实行水资源调度,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天然水体的基本生态用水,优化配置农业、工业、航运和人工生态环境用水。《办法》特别提出,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

水资源调度方式和调度方案、调度计划的编制上,《办法》明确水资源调度实行计划调度与实时调度相结合的调度方式,实时调度是对计划调度的补充、优化和完善。明确年度调度计划和供水计划是根据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预测来水量、水工程蓄水量及工程运行计划、年度用水计划,按照同比例丰增枯减、多年调节水库蓄丰补枯的原则组织制定和实施,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办法》还明确水资源调度组织和责任主体,规定水资源调度实行工作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水工程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作为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在相应管理权限内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明确责任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流域或区域内的各行业、各部门、各区域之间的协调机制,明确联席会议制度。

四川是水资源大省,也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水资源相对丰富。全省已累计建成水利工程129万处,其中水库7790座,形成蓄引提水能力338亿立方米,已具备水资源调度管理的工程基础。出台《办法》将建立有效的水资源调度协调机制,通过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控工作落地落实,是解决水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