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陶勇林偶遇30年前的初戀情人黃小芸,爲了能和女神結婚,他不惜自己的背叛家庭,誰知道婚後,他發現女神居然可以同時和3個男人交往,這讓陶勇林無法忍受,爲了能追到女神,他不惜爲女神去死,但女神卻如此這樣玩弄他的感情,他們的初戀情緣還能持續幾個30年?

陶勇林和黃小芸是小學同學,因爲黃小芸年輕時候特別漂亮,所以陶勇林讀小學五年級時候就暗暗喜歡上了她,把他當作女神一樣在心裏暗戀,但從來不敢表白。

後來因爲世事變遷,陶勇林一直就沒有見過女神,但他心裏一直有她的位置,30多年來依然佔據一席之地。

陶勇林18歲那年經人介紹和前妻結婚,也過了一段比較幸福的日子,他修過摩托車,後來賣自行車,生意越做越大,最多的時候,年入一兩百萬。

誰知道,4年前,他生意失敗負債累累,而且前妻的父親又得了癌症,真是屋漏又下雨,他覺得自己苦悶極了,一天在街上閒逛的陶勇林居然偶遇了自己的初戀情人,黃小芸,他們已經整整30年沒見面了。

意外的相逢,讓陶勇林非常高興,他真沒想到這輩子還可以見到自己的初戀情人,當他知道黃小芸已經離婚,一個人帶着孩子的時候,他覺得心都碎了:自己一直放在愛心尖尖的人兒,怎麼可以一個人帶着孩子生活呢?不行,這次我一定不再錯過她,一定要好好地愛她,給她一個家。

爲了能和初戀情人在一起,陶勇林不顧妻子和已經長大的女兒的反對,很快和前妻離婚了,並且和黃小芸在一起。

但被興奮衝昏了頭腦的陶勇林,卻忘了致命的一點:當時的他沒有錢,非常窮,甚至連和黃小芸扯結婚證的9元都沒有,是前妻給他錢扯證的。

而黃小芸卻完全不一樣,因爲她雖然離異,但她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一直都是自己賺錢自己花,而且因爲幹練漂亮,能說會道,所以還是有一定積蓄的。

所以當美好的愛情落實到喫飯、睡 覺這樣瑣碎的生活上面,矛盾就開始來了:因爲陶勇林沒錢買房,所以他只能自己和女兒一起租房子住,而黃小芸則一直住在前夫留下來的房子裏。

正因爲夫妻倆沒有住在一起,是分居不同的地方,所以陶勇林始終擔心妻子給他戴帽子,於是他們之間有着嚴格的規定。

爲了約束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初戀情人,陶勇林和黃小芸簽訂了所謂的“試離婚協議”,這裏面詳細規定小芸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時間是一年,如果小芸違反了其中一條,他們就無條件離婚。

這協議裏面的所有條款都是針對黃小芸的,比如,不管是什麼時候,只要陶勇林給黃小芸打電話或視頻,就必須在5分鐘之內回覆,否則陶勇林就要生氣,而且陶勇林還不允許黃小芸出去唱歌、跳舞等一切娛樂活動。

爲此他們吵架多次,但陶勇林說了:他爲了黃小芸已經離婚了,所以她必須對他全權負責,否則他就要與她同歸於盡,因爲陶勇林是用生命來愛她!

而且爲了監控做服裝生意,客戶較多的黃小芸,陶勇林不惜請人跟蹤黃小芸,錄下100多條她和男人打電話的錄音,他覺得這些就是黃小芸與其他男人有曖 昧關係的最好證據。

聽到這些,黃小芸笑了:作爲生意人,她怎麼可能不和男客戶打交道?陶勇林的愛讓她窒息。

而陶勇林則認爲,黃小芸就是不把他當丈夫,否則他們明明已經登記結婚,但她從不讓他發自己和黃小芸一起的朋友圈,她自己也不發,把自己當作“隱形丈夫”,這就是爲了她方便與其他男人約會,讓別人以爲她還是單身。

無奈的陶勇林只好請來尋情小組的記者,他說他可以原諒妻子和別的男人的不清不楚,只要她能回家就好,而黃小芸則表示,那都是最正常的朋友交往,陶勇林這是侮辱她。

曾經的同學,如今的夫妻卻因此爭得不可開交,最後,他們在黃小芸的堅持下離婚,最讓覺得可笑的是,陶勇林一離婚後,馬上去找前妻復婚,結果是顯而易見的,前妻連面都不肯見,最後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個人。

愛是給予,是付出,不是佔有,,更不是囚禁,正因爲陶勇林有強烈的佔有慾,所以當他再次看見初戀情人的時候,他就想佔爲己有,但他忘了,時隔多年,他們早已不是當年的小學生,各自的生活軌跡已經發生太多的變化,兩個人要重新在一起,需要揹負的東西還有很多很多。

而且他爲了能和初戀情人結婚,不惜背叛婚姻,這是黃小芸和他的前妻,甚至連他的孩子都無法原諒他的最根本的原因。

其實,很多時候,最美好的初戀都只能珍藏在心裏,珍藏在回憶裏,否則一切都面目全非了。

據說,日本曾經很流行一種活動,叫做尋找“尋找初戀情人”,一些人就像陶勇林一樣,爲了實現當年未了的心事,就費盡心思地和初戀結婚,結果卻發現,當年的女神,早已變成了如今俗不可耐的大媽,而當年的白馬王子,也蛻變成如今的油膩大叔。

因爲有些東西,真的只適合回憶,只適合讓它靜靜地呆在自己的內心最深處,而不是讓它見陽光,更不能因此而傷害他人,否則最後傷得體無完膚的是自己,而不是別人。

今生,愛過你,幸哉;曾經擁有你,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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