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她還叩開了電影的大門,一部《重慶森林》直接開往電影史,古靈精怪阿菲的魔力,仍一遍遍在人們腦海迴響。 那年,王菲拿下國際電影節影后,年末連開十八場演唱會,連戀愛也要飛到北京。與此相對應的,是她的個人生活慢慢凌駕於音樂之上。 媒體也好,大衆也罷,對這位任性天后保留了太多的好奇,也可以說是窺探欲。

香港媒體當年無法想象,一個歌壇天后,住在北京胡同,在臭烘烘的地方倒痰盂;圈內外無法想象,她敢堂而皇之的牽起謝霆鋒的手,自己打破傳聞;大衆更無法想象,分手12年後,她又與他走在一起,即便背後承受着龐大的流言。 但這些事件背後真正的主角“王菲”,從來都不願也不必對人剖析自己。 “藝人要向公衆交代”這樣的法則,在她身上根本行不通。 就像很多年前,她在《出路》這首歌中寫道:我常得罪人,這好像是天生的本領,我討厭當明星,卻希望引人注意。

這樣的自如自知,讓王菲顯得那麼的矛盾對立,這些糾結,也持續的出現在她人生中。 比如,不喜歡公司取的名字,她毅然改回本名王菲,親手終結了“王靖雯時代”; 別人開演唱會盡量滿足歌迷,而王菲的演唱會,沒有嘉賓沒有伴舞,不說話,只唱歌。 甚至王菲對狗仔也充滿無謂,她住香港天天被圍堵,回到北京生孩子,香港的記者成批跟過來:“王菲一張照,記者50萬。”

但王菲本人不願配合:“你可以拍照,可以在門口等,你拍到就拍到了,但我不會站出來讓你拍。”出道30年,王菲似乎都沒有太強的表達欲,接受的訪問寥寥,彷彿不可窺探,人們形容她遺世獨立;但她又是麻將天后,跟張國榮劉嘉玲打通宵,也自封“浮雲社社長”,和郭德綱逗悶子,耍貧嘴; 她說不喜歡拍戲,但也玩票似的拍電影,角色個個像演自己,眼神飄忽散漫,想一出是一出,但沒人覺得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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