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想聊聊陪伴了很多女孩長大的林依晨。

前天,剛剛完結的她的新劇《不夠善良的我們》成了朋友圈裏新的電子榨菜。

大家驚訝於林依晨的變化——

她不甜了。更復雜,更真實了。

劇裏的新角色簡慶芬,41 歲,和她同歲,是個會抽菸,很疲憊,不被愛的中年已婚女。

也“不夠善良”,有道德瑕疵。年輕時爲了追求愛情,耍手段,搶別人的男朋友。人到中年,不堪婚姻的疲憊,嫉妒丈夫前任的精彩單身生活。和她之前的角色很不同。


你不會羨慕一個這樣的角色。

劇外的她也不一樣了。前年,她多了個新身份,當了媽媽。

之前很長時間圍繞在她身上的傳聞,是她在婚姻裏卑微,是爲了生孩子耗盡了氣力,是要 4 點半起牀做早餐,送公公上班……

大家對她的人生,同情和質疑。

她澄清。很多人不信,還是質問她爲什麼不離婚?爲什麼一定要孩子?


你也大概率不會羨慕她這樣的人生。

看着林依晨長大的同事說,她對我們這代女孩兒來說,是個很特別的女藝人。她的每一次出現,都恰到好處——

20 歲的袁湘琴,給你打氣。讓你看到普通女孩也能追求愛情。

30 歲的程又青,教你獨立。讓你看到一個女性在“初老”面前或許會狼狽,或許會受傷,但總有辦法過得精彩。

40 歲的簡慶芬,40 歲的林依晨,已經不想再輕易許諾你什麼。她只想告訴你,你要面對真實的自己,面對真實的真實的人生,

要有擁抱複雜的能力。

畢竟,這既不甜也沒有爽感的人生,纔是我們真實的人生。

02

有人說,林依晨長着一張沒喫過苦的臉。

她是“偶像劇女主”“甜妹代言人”,每次復出,媒體的報道都是“臺灣偶像劇鼻祖歸來”。

我必須澄清下,袁湘琴是我們對她最大的誤解。

如果你長大後看《惡作劇之吻》,會很容易發現整部劇都透露着不切實際的粉紅泡泡,像是套了一層粉色濾鏡。


湘琴的人生,很輕巧,不費力。

婆婆愛她,給她裝扮房間,名字叫“湘琴城堡”。

直樹愛她,他和湘琴的吻,無論在哪個平臺一出現,都會引來滿屏的羨慕,讓人嘴角不自覺上揚。


爸爸愛她,會在她被直樹欺負時,護着她,給她兜底,“我女兒雖然笨,但也有說不的權力”。

但,真實的世界很難如此美好。

林依晨的人生,幾乎是湘琴的反面。

5 歲時,父母分居,離婚。她和弟弟跟着媽媽生活,媽媽薪水不夠,刷信用卡以卡養卡,高二時,媽媽因爲意外小腦中風,她才知道家裏已經欠下了 300 多萬新臺幣的債務。

她拍戲,還債,兜底媽媽和弟弟的生活。

她曾在《惡作劇之吻》的一個花絮裏透露,湘琴最讓她代入的一個時刻,是懷孕了的純美在路上要生了,情急之下,湘琴一個人開車送她去醫院。

這讓她想起,有次媽媽半夜 2、3 點突然不省人事,她一邊安撫弟弟,一邊把媽媽送去了急診室。


和湘琴不同的是,湘琴到了醫院,就能遇到直樹。

她也想過打電話求助,只是拿起電話卻不知道能打給誰。


她只能一個人面對。

她比湘琴更早地意識到,甜蜜不是人生的真相。

03‍ ‍

所以,我很能理解她前段時間在採訪裏提到的,並不想回到十幾二十歲。‍


和很多女孩一樣,那時,我們都沒啥能力,更沒有面對複雜的能力。

而這個能力,是需要花時間去經歷,慢慢長出來的。

你要頂過不被愛,頂過孤獨。就像程又青和 30 歲的林依晨。‍

你以爲自己 30 歲,是“遠離了傻不愣登,幼稚無知,荷包扁扁,老是被男人騙的智障歲月”。


但真實的 30 歲,很有可能是想喫麻辣火鍋,卻找不到伴;


是很久沒有被人好好地擁抱,很久沒有感受過被愛的虛榮。


是要在事業和愛情裏二選一,你想要愛情,也想要“自己”,但現實總不如人願。


程又青先放棄了一部分“自己”,選了丁立威,選了愛情,然後被背叛。

你看,這是太多女性會跌入的陷阱。

我們以爲自己清醒自持,卻又總是深陷不被愛的恐慌。

於是,看似無堅不摧的爽文女主程又青是你。


羞恥地承認“我就是對他招架不住嘛”的程又青是你。

崩潰到大哭問,“爲什麼沒有人愛我”的程又青也是你。


在故事裏,面對這個複雜問題,編劇用“完美男主”李大仁給了程又青一個答案。

——遇到一個完美的愛人,你就可以既收穫愛情,又能保留自己。

在故事外,林依晨只能自己給自己答案。

快 30 歲時,林依晨和當時的男友分手。

媒體報道的一個理由是,對方介意她的工作性質,受不了她拍太多親熱戲,要她在愛情、事業二選一。她選了事業。

她算是晚婚,一直沒和圈內男明星戀愛、結婚。她要保留一定的孤獨,就像她在書裏寫的:

“我必須時而擁有隻屬於我自己的沉靜與孤寂,才能讓自己的個性保持清明。”

程又青也說過一句類似的話,

“寧可自己一個人,也不想待在一羣人的角落,視線只容得下自己的遠方,所以看不見四周。”


30 歲的程又青,30 歲的林依晨,都在試圖讓你知道:

孤獨是必經的。孤獨並不愉快,並不“爽”,它是你爲自我而付出的代價。

是的,爽感也不是人生的真相。

04

那麼,真相是什麼呢?

如果甜蜜是虛妄的,爽感是不可得的,真實的人生是怎樣的呢?

可能是,你不一定總是堅定地被選擇。


可能是,你常常需要放低姿態,才能過上想要的生活。


可能是,哪怕放低了姿態,你依然只能當一個故事裏的配角。


可能是,在做出了所有的妥協、討好、委曲求全後,你還是活成了一個糾結、擰巴、“不夠善良”的自己。


《不夠善良的我們》播出以來,很少有觀衆會說簡慶芬的好話。

彷彿她的痛苦、辛勞、內耗和輾轉反側都是自討苦喫。

這種指責很熟悉。它們讓我想起了最近幾年,網絡上對林依晨的指責。指責她對苛刻的公婆忍讓,指責對看起來問題重重的婚姻的忍讓,指責她對生育負累的忍讓。

對她“4 點半起牀給全家做早餐”的指責幾乎成爲了一個梗。


指責她沒有過上甜妹的人生,也沒有過上爽文女主的人生。

她當然無法過上那樣的人生。

她 26 歲獨自還完了家裏的債,是第一個拍偶像劇拿了金鐘獎的女明星。也因爲壓力過大得了腦瘤。她事業正紅火時,停止拍戲,去休整,留學,進修表演。

她 32 歲安排好了弟弟、爸爸、媽媽、家裏所有人,才放心結婚。老公是她的高中同學,是她喜歡的人。因爲做生意常居國外,臺媒說她婚 姻不幸福。但只有她知道,對方是最懂,最不可能傷害她的人。


還有生孩子,新聞說她難生育,是“身體不好”“錯過最佳生育時期”,她沒有放棄,喜歡孩子,想要孩子,就調理身體,嘗試各種辦法,質疑她的聲音太多,她條理清晰地回應:

“不婚或不生是選擇,

想組成自己的家庭、

孕育下一代也是選擇,

重點是自己做的決定,

而非屈從於他人的要求、社會的普遍趨勢。

我懂這點,也能承受自己的選擇帶來的所有結果。”


最重要的是那句,一切是自己的決定。

我想起林依晨說她最喜歡的,茨威格在《隨筆大師蒙田》寫的一句話,

“寧願很多痛苦相伴,還是要做自己心目中的自己,而不是做衆人給了很多掌聲,但你憎惡的人。”

40 歲的簡慶芬,40 歲的林依晨,彷彿站在命運的下一站,讓你明白:

痛苦和矛盾,往往纔是生命會給每一位女性的真相。

而你要做的,是迎面與之相伴。

05

想起三年前,在林依晨剛剛公佈懷孕消息時,編輯部曾討論,我們都羨慕她劇裏的戀愛,但都拒絕過她真實的人生。

三年後,我們逐漸認清的是:

你無法拒絕她的人生。

你無法拒絕,人生就是包含苦澀、錯位、委屈和不如意,而這樣的人生終究要迫使你面對自己的自私、自卑、軟弱和“不夠善良”。

她這樣的人生,不需要你的羨慕,也不需要你的同情。

我想讓你看一份回應。一份林依晨給簡慶芬的回應:

“簡慶芬的不善良,是因爲她對自己不夠善良。她漠視了自己的感受。”


是的,我們仍可以忠於自己的感受。我們仍可以保有自我。

這是每一個和林依晨一起長大的女孩,在破滅了對偶像劇的幻想後,獲得的能力。

是去擁抱一個不夠甜蜜的世界。

是去擁抱一種不必被羨慕的人生。

撰稿:拂曉星

實習:陳恩喜

責編:梁珂

部分素材來源:一條《時隔4年,臺偶女王終於產後復出了》;新週刊《專訪林依晨:當我演一個“不夠善良”的女人》

晚禱時刻:

我不期待人生可以一直過得很順利,

但我希望碰到人生難關的時候,

自己可以是它的對手。

——加繆

去擁抱真實的自己

去擁抱複雜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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