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京津冀發佈標準,骨灰節地型墓位不大於0.8平方米 

近日,《骨灰節地生態安葬規範》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合發佈。該標準是全國首次發佈的殯葬領域區域協同地方標準,標誌着京津冀三地殯葬改革協同推進取得新成就。

據瞭解,《骨灰節地生態安葬規範》是京津冀三地規範骨灰節地生態安葬的技術文件,旨在推進殯葬改革,規範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建設,引導健康文明殯葬,也是羣衆選擇和評價節地生態安葬的重要參考。

《骨灰節地生態安葬規範》按照節地生態、時間換空間和代際公平的原則,對骨灰節地生態安葬、安葬區生態建設、骨灰安葬進行了分類和規範。該規範提出,骨灰節地型墓位安葬佔地總面積不宜超過該安葬區總面積的60%,骨灰節地型墓位的碑墓工程地上標識物宜人性化、個性化、藝術化,墓位面積不應大於0.8平方米,地上標識物高度不應高於0.8米。規範還提出,骨灰牆(廊、亭等)安放骨灰的構築物格位層數不宜超過10層;最底層格位內層底面距離地面高度不應小於300毫米;相對集中排列組合的骨灰牆,牆與牆之間通道的寬度宜在2米至5米之間。這些具體、精細化的規定,充分體現了標準的節地性、環保性和安全性。

下一步,京津冀三地將加大宣傳力度,優化殯葬惠民政策和節地生態獎補制度,引導人們樹立科學、文明、節儉的殯葬消費觀,確立以集人文關懷、生態保護和節約資源爲一體的綠色殯葬新格局,實現羣衆治喪效果、社會效果和生態效果相統一,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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