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成为兄弟俩的“共同”妻子,离婚申请遭拒绝:到底谁是我丈夫

文:帝王综合

夫妻合法关系需要结婚证来证明,结婚证也会让夫妻关系得到有效保障。在网络信息还不够发达的时候,情侣的结婚证明都由民政局手动录入,没想到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发生了一件大乌龙事件,“错婚”案女子该怎么申诉自己的婚姻权力?

周女士嫁给了安徽毫州的刘先生,两个人到现在已经有15年婚龄。说起这15年来的婚姻遭遇,周女士苦不堪言。刘先生在家蛮横霸道,丝毫不体贴妻子,好吃懒做成性。周女士不止一次地提出想要离婚,但一直碍于年幼的孩子,坚守了15年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现在孩子大了,周女士实在忍无可忍,准备离婚。可是当她拿出自己的结婚证之后却傻了眼,结婚证上同自己结婚的居然是丈夫的哥哥!时隔15年,当周女士再次回忆起领结婚证当天的情形,她只记得是姑父带她和丈夫一起去的,只是时间久远,具体的情节已经忘记了。结婚证上的照片也是自己同丈夫的合影。

没想到周女士的请求遭到了民政局的拒绝。根据婚姻法,离婚需要具有合法的夫妻二人共同协商决定,结婚证上写的是丈夫哥哥的名字,也就是说和周女士结婚的人其实是丈夫的哥哥,至于与她生活了有15年之久的丈夫,两个人根本就不是夫妻,没有婚姻契约,民政局无法进行办理。这让周女士不知道该如何才好,她现在该跟谁离婚?自己的丈夫到底是谁?

周女士的结婚证当时是在乡镇办理的,所有的信息都是手写的,没有录入网络信息系统,联网无法查询到相关的证明,所以民政局也没有办法撤销登记。民政局对此事也感到十分的抱歉。后来周女士一纸诉状将自己乌龙的婚姻事件搬上了法庭,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效应,她的申请以同样的理由被法院打回。周女士只好求助律师帮助。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比如,15年了周女士都没有发现名字不对,这是故意的还是真不知道?至于丈夫哥哥有没有犯重婚罪也让大家猜测不断。婚姻法规定,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在办理离婚手续后,财产分割才有效。对于这件事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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