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實施的民法典作爲一部21世紀 “數字時代”的法典,對 “數字生活”的一些場景進行了規範。那麼遊戲裏的裝備算不算虛擬財產?近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全程參與民法典立法的權威專家孫憲忠在接受中新社專訪時指出,民法典對虛擬財產和數據資產做出了規定,這很有意義。

談到如何界定虛擬財產,孫憲忠表示,其中情況更復雜。虛擬財產中間有一部分可能是財產,但是有一部分可能不是財產。孫憲忠稱,財產是現實的一種存在,比如 “花唄”就是真實的財產。但是也有些人玩遊戲,一個大刀長矛 (遊戲裝備)可能就不是資產,只是有些人自己玩 (遊戲)的時候可能在這裏頭積攢自己玩的成績而已,這個不能消費,它可能只是一種精神上的愛好。所以還要更加細緻地區分。我們期待着未來立法對這些問題做進一步發展,雖然我們已經進入到 (數字)社會,但這些領域 (的問題),現在真的還不好給它總結出來一套系統的規則。但首先法律把它規定出來,這就不錯,揭示了一個未來。

針對民衆熱議的生活中 “十步一刷臉,五步一掃碼”,以及背後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孫憲忠以 “掃臉”爲例,表示自己瞭解到一些資料顯示,有些人去上廁所都要 “掃臉”,這種就沒有必要。

IT之家瞭解到,對於未來要如何更好地保護個人信息孫憲忠也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未來我們還要建立大數據社會,民法典中規定了一個特徵,在信息保護法 (草案)裏也有這樣的規則,就是 (利用個人信息需要)去特徵,要把這個個人特徵消除了,那基本上就不是個人信息,這個問題就基本上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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