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要的,還是被現實社會運行規則“理解”。

▲圖片來源@平安仙桃官方微博。

一則“外賣員凌晨送餐與小區保安起衝突被打後身亡”的消息,日前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據媒體報道,事發地是湖北仙桃,1月3日凌晨,當地一名40歲的外賣員在往小區送餐時與保安發生衝突,外賣員倒地後被送醫,被120送往醫院搶救無效身亡。目擊者稱,外賣員進小區時被保安阻攔後放行。送完餐時,再次遇到阻攔,之後發生衝突。涉事保安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一次外賣配送連着一起命案,令人痛心。目前案件細節還不清晰,相信隨着調查的深入,會呈現出更完整的事件脈絡。但至少清楚的是,保安與外賣員之間確實發生了衝突,且保安還使用了器械。

外賣員和保安的衝突早已不是個例,雙方衝突的新聞時不時上社會新聞的熱搜。廣西外賣員因拒絕防疫登記被保安鋼叉鎖脖、湖北某大學門衛和外賣員羣毆案、商場保安羣毆外賣騎手⋯⋯這些新聞裏,保安和外賣員兩個完全不同職業動輒因爲“門”這一關產生交集,伴隨而來的是衝突。

對於外賣員而言,利索地進出小區大門,關乎配送時間,也關乎收入;對於保安而言,杜絕“閒雜人等”,維護必要的秩序,也是個人績效的重要指標。而負責盯着人員登記的保安,有時自然而然就成了與外賣員正面衝突的對象。

在部分外賣員眼中,有些保安似乎態度惡劣,各種刁難;對很多保安——無論是商場保安、小區保安還是高校保安來說,可能存在故意刁難的個體,但也少不了物業公司的門禁規定。

外賣有配送時間的硬約束,有客人的差評威脅,而保安則有來自物業或用人單位的各種要求。雙方的壓力均是剛性壓力,且直接與保安或外賣員的切身利益掛鉤。一旦雙方的利益之間缺乏彈性調和空間,又碰上有當事人脾氣硬,恐怕就只能“硬剛”了。

▲視頻截圖。

對於保安和外賣員而言,他們都是這個社會最末梢的羣體,他們代表一個羣體與這個社會發生直接的接觸,面臨的摩擦也是最直接的,這點很難迴避。別的工作可能有輕重緩急的彈性空間,但保安和外賣員並沒有,送餐晚了就是晚了,不該放人而放了人,就是失職了。

不少網友在此類新聞下評論要“外賣員和保安要互相理解”,但這類衝突,不能以一句簡單的“互相理解”一筆帶過。

此類衝突的背後,跟外賣送餐到戶的要求和小區物業安保措施之間的衝突不無關係。而這樣衝突理應迴歸由平臺和物業來解決,而不能把外賣員和保安推向衝突前線。

這樣講,並不是給保安或外賣員的衝突開脫,也不是給他們的暴力行爲找藉口,衝動了,動手了,傷害人了,就要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再怎麼說,暴力都是該譴責的,也是該付出代價的。

只是想由一樁樁個案引向更多社會行事規則層面的思考。社會規則在制定時應該更多地從尊重個體的角度出發,多考慮參與工作流程每一個人,特別是要多考慮這類社會末梢羣體。否則,流程設計得再好,把執行的壓力推給他們,都難免異化走形。

事實上,此前媒體也多次討論,外賣員爲了搶時間而無視交通安全——佔用外賣員時間的,除了商家出餐慢外,進出小區、寫字樓困難重重也是個重要原因。鑑於此,有必要採取相應的疏解辦法。

就外賣平臺而言,在設定配送規則的時候,可以設置外賣員對小區進入難度的反饋系統,根據小區配送進入難度系統來彈性分配配送時間,而不能讓他們一直靠個別保安的“通融”才能進小區。

而爲了防止個別保安故意刁難外賣員,小區物業物管是不是也可以針對面對外賣員、快遞員這類進出小區頻次高、卻非業主的羣體,針對性地制訂綠色通行政策,也明確其進出的明文規範?非但如此,在明確進出規則的基礎上,還要強化對保安的培訓,明確保安的職責範圍與問題處置方式,對“刁難”做法予以否決。

說到底,外賣員不是機械地送餐機器,保安也不是機械執行禁入規則的“攔路虎”。這需要規則去保障。

進一步言之,社會有關各方在制定規則時就要考慮他們,給保安與外賣員彈性空間,同時也是給他們“一點就着”的矛盾提供緩衝餘地。

揆諸現實,外賣員和保安雖只是職業名稱,但從來都不是固定的同一批人,這兩類職業人員流動性都比較大,沒準今天的外賣員明天就做了保安,保安也可能換工作去當了外賣員。

每一種職業都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貴賤之分,也不能人爲設置各種障礙。多一點溫情,多一些彈性,各個行業、職業之間纔會有善意。由此看,外賣員和保安,要的不只是“相互理解”,更是被現實社會運行規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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