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确有其事,但“放弃与科比一起夺取总冠军”还是言过其实了

首先我们务必要明白NBA根子上是一个商业联盟,商业第一,竞技仅排名第二。NBA的名言嘛“生意就是生意”!

姚明2002年状元新秀合同是4年1800万,合同在2005年到期。按照NBA的规定,姚明可以拿到的最大合同就是火箭队提前为姚明提供的5年7500万大合约,这在当时的NBA属于“超巨”合同。如果姚明加盟其他球队,能签的合约年限短、总价也低。这必然是姚明续约火箭的重要原因。

因此,无论是哪支球队邀约,被拒的概率都是大的。

2003-2005那两年,正是火箭打造姚核心的黄金时期

由于姚明身上的巨大潜力和背后超大的商业价值,从姚明进入火箭队那一天,火箭队就没有放姚明走的打算!因此,也是一心一意的培养姚明的核心地位。主帅范甘迪更是铁杆的姚蜜,他一手力推了姚明的增重计划,把姚明打造成了内线巨无霸!

也就是说,姚明在火箭队几乎获得了球队所有的资源支持,也就没有了离开的理由。为了围绕姚明建队,火箭送走了弗朗西斯,把麦迪从奥兰多引进来,目的就是要争总冠军去的。

因此,

2004-05赛季姚麦都是好状态时,火箭也打出了51胜的好成绩。在当时的思路里,如果两人保持健康,在引进其他角色球员,是可以竞争总冠军的。

那么,

姚明怎么会有离开的理由呢?

巅峰时,麦迪不比科比差

姚明自己就说过,当年不觉得科比比麦迪强。毕竟麦迪巅峰时期也是神一样的存在,他和科比都是打得分后卫的位置,那么姚明就没有必要为换个同等水平的搭档,从休斯敦跑去洛杉矶。

再者,巨星组合总是不那么容易!麦迪和姚明的合作在当年还是比较融洽的,当然离不开主帅范甘迪对姚明的力挺。但如果姚明去湖人,只能是给科比当二当家。要知道,科比和奥尼尔之所以分道扬镳就是因为老大之争。

所以,从球星组合上也没有必要去洛杉矶。

2004-05赛季那会,湖人战绩不咋滴

其实湖人在送走奥尼尔之后,加索尔加盟之前,科比单核带队的成绩就比较一般,球队的竞争力就比较弱!那会看湖人,其实就是单看科比表演,不追求湖人赢球。

那会也是联盟质疑科比带队能力最突出的时候,毕竟此前三连冠是奥尼尔当老大的时期。

因此,姚明在自己的黄金时期,在自己和麦迪搭档的蜜月时期,自然不可能放弃休斯敦提供的巨大合同,去加盟洛杉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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