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月5日訊(記者張萬軍)日前,貴州遵義一支迎親隊伍到新娘家迎親時,卻因男方購買的新娘內衣尺碼不合身,遭女方拒絕發親,雙方溝通多時無果,男方只得悻悻而歸,將預訂的婚宴變成了一場親友新年聯歡會。此事曝光後,引發了極大的社會關注和熱議,廣大網友們對男女雙方的行爲看法不一。目前,這對剛於2020年12月30日領證的新婚夫妻已經決定離婚,雙方正在溝通退還彩禮的事宜。

內衣尺碼不合身女方拒發親

“因爲內衣買小了,新娘的父母據說大發雷霆……今天當我們整個迎親隊伍前往羅府接親的時候,羅府的父母親拒不發親,不讓姑娘出門,所以今天的新娘沒有接到,今天的婚禮儀式沒法舉辦……我們可以把它看作親友們今年的歡聚、新年的聯歡!”1月2日中午,貴州遵義一家酒店的婚宴現場,面對只有新郎在場的尷尬局面,現場的婚禮主持人向現場的15桌男方親友們作出瞭解釋。

視頻剪輯王鵬

這段視頻在網絡上曝光後,引發了極大的社會關注,衆多網友紛紛對此發表評論,部分網友對新娘一家的做法提出了質疑,認爲其小題大做,也有網友對男方的做法提出了質疑。

很快,新娘的父母親通過網絡平臺做出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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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的父親發佈視頻稱,沒有任何父母會拿兒女的幸福開玩笑,懇求大家不要再傷害他的女兒。“我爲女兒置辦了紅木傢俱,還有現金十萬元,各大媒體爲我們澄清一下,嫁女兒是爲了掙錢嗎?”這位父親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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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的母親也發佈視頻表示,作爲母親她只希望女兒嫁過去是爲了幸福,而不是爲了受氣。“因爲他們買這個內衣,不是誠心給我們家買的,你們看這個內衣的質量,還有大小,根本就是一個初中生穿的,我們20多歲的姑娘根本就穿不來這麼一套內衣。”

女方家屬:內衣尺碼只是導火索,事發後曾想挽回

1月5日,楚天都市報記者聯繫上新娘羅女士的表哥陳先生,他表示自己親歷了事情的整個過程。陳先生介紹,新郎新娘已經認識了三四年,2019年確定戀愛關係,雙方雖然偶有小矛盾,但感情一直都很好。雙方已於2020年12月30日領取了結婚證,預訂於今年1月2日中午舉辦婚宴。

按照當地“從頭禮”的習俗,新娘的內衣需要由男方購置。1月1日中午,男方將其母親購買的一套新內衣送往女方家。當晚10時許,忙完招待親友事宜的新娘羅女士在試穿內衣時發現,內衣的尺碼小了兩碼,完全穿不上。

對此,羅女士和家人都感到有些奇怪,認爲新郎完全知道女方的內衣尺碼,爲什麼會買錯尺碼呢。羅女士立即電話告知了新郎楊先生。“明確跟你說,這個衣服買不到,要不將就,要不就穿舊的來。”新郎電話中告訴羅女士。

“當時雙方溝通時,表妹的手機開着免提,父母和親友都聽到了男方的話,都對男方強硬的態度感到生氣。”陳先生稱,表妹隨後給婆婆打電話。婆婆卻說,羅女士是沒事找事,這麼晚了,她去哪裏買內衣。婆婆還問羅女士,他們是不是不想嫁了,如果不嫁的話就把彩禮給全退了。婆婆的話讓羅女士和家人更加氣憤。女方隨後聯繫了媒人從中協調此事,但媒人當晚的調解沒能消除雙方的分歧。

陳先生表示,當時,女方並不是說非要男方買新內衣過來,主要是想看到男方的態度,如果男方語氣和睦一點,溫和一點,和女方好好溝通,這個事情可能就解決了。

“更氣憤的是,第二天男方來女方家接親的時候,當着小區鄰居和女方父母親戚的面,態度強硬地對女方父母說,‘我們來接親的,你們到底走不走?不走就把彩禮錢退給我!’”男方的態度徹底激怒了女方的家人,於是出現了拒不發親的情況。

陳先生表示,1月3日晚上,男女雙方本人和父母曾當面進行過溝通。女方當時向男方表示,發生這個事雙方都不想,畢竟雙方已經領證,希望雙方都能冷靜一下,看婚姻能否繼續下去。但男方態度堅決地提出要離婚,並要求退還彩禮。

“事發後,表妹遭到網絡輿論的攻擊,受到很大傷害。現在她已決定離婚,並會退還彩禮,希望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陳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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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表示不想走法律途徑

“之前我們的感情很好,最近一個多月來,因爲一些小事發生了一些爭吵,每次吵架我都會開車從遵義到她工作的貴陽找她認錯。”5日,新郎楊先生告訴楚天都市報記者,婚禮前幾天,他母親詢問新娘內衣買了沒。得知新娘還沒買,母親便和他一起去內衣店購買內衣。服務員詢問母親新娘子穿多大的尺碼,母親稱新娘比較瘦,服務員就給了他們一套M碼內衣。

楊先生稱,1月2日凌晨1時許,他接到新娘的電話才知道內衣尺碼小了,他表示會盡最大的努力去再買一套。隨後他發動親戚到處購買,但此時所有的內衣店都已經關門了。他母親聯繫新娘,問新娘是否可以自己買內衣,她會轉錢給新娘,遭到新娘的拒絕。他向新娘表示第二天早上送新內衣過來,也遭到拒絕。在溝通過程中,雙方曾發生口角。

對於新娘家屬所說自己和母親溝通時態度強硬的說法,楊先生否認有此事。

楊先生介紹,1月2日8時許,他和迎親隊伍抵達新娘家所在的小區後,新娘的親戚和家人攔在小區門口,不讓迎親隊伍進入小區。新娘親戚要求新郎的父母趕到現場,向女方家人道歉後才能迎親。他向女方家人表示,能否先迎親把婚禮辦好,以後溝通其他事情。

溝通許久後,女方終於同意楊先生和另外一名親戚作爲代表到新娘家進一步溝通。新娘開門後,激動地告訴楊先生,這是她家,不讓其進自己家門。楊先生震驚地發現,新娘沒有化妝,也沒有穿婚紗,他對此感到心寒。

隨後,雙方在女方家門外溝通了許久。然而,即便民警介入協調,女方最終拒絕發親,楊先生和迎親隊伍只得悻悻而歸。

“回到酒店後,我感到非常自責,看到親戚朋友都餓了,就將婚宴改成了新年聯歡會。”楊先生稱,1月3日晚,他和家人與女方溝通後,做出了離婚的決定。

“我父母尊重我的意見,我們希望女方退還全部的彩禮和相關費用。我們畢竟有4年的感情,我不希望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希望能通過協商解決。”楊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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