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天真烂漫的“小天使”,但有时也是,令人头疼的“熊孩子”,当未成年之间发生侵权事件,那么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注意哪些,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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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注意哪些,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怎么承担?

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韩鸿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医院,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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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韩鸿律师解析:

一方面,就监护人的责任而言,既是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的义务,那么如果没有去履行义务就要承担责任,所以监护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一种自己责任。那么监护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过错责任,但是由于此举对被侵权人来说举证证明其存在过错是过于困难的,因此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实行过错推定责任,让监护人自己来承担举证责任,以保护受害者一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过错推定原则,依然可以很好的保护受害者的利益。监护人证明自己尽到监护义务逃脱责任的可能性是远远小于受害人的利益得到保护的可能性的,并且以此明确的界定了监护人的职责,促使其能够有动力去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从而可以有效的降低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未履行监护义务而造成侵害的可能性,使其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减少此类侵权案件的发生,也是符合立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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