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深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1月13日审核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的首发申请。中环海陆专业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轴承锻件、法兰锻件、齿圈锻件等工业金属锻件,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部件。

2020年7月7日,中环海陆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环海陆本次发行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2.1.2条中第一套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中环海陆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4.66亿元,其中2.52亿元拟用于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8218.48万元拟用于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3168.18万元拟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0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中环海陆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之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环海陆214.2857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中环海陆总股本的2.8571%。

同时,中环海陆实际控制人吴君三与民生投资还存在相关对赌条款尚未终止。根据招股说明书,相关方已经对上述对赌条款的中止/终止作出了明确约定,对赌条款自中环海陆完整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后中止,如公司成功上市,则按照证券主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执行,如中环海陆未能成功上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审核未通过或发行成功),则恢复生效。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中环海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57亿元、6.31亿元、8.00亿元和4.7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02.53万元、3295.88万元、7287.53万元和5847.3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526.56万元、3118.60万元、7272.90万元和5691.40万元。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85.24万元、1984.69万元、6685.00万元和6260.51万元,净现比分别为99.04%、60.22%、91.73%和107.0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2亿元、2.93亿元、3.74亿元和2.8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7亿元、5.91亿元、7.41亿元和4.42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55.26%、49.59%、50.49%和64.00%。

报告期各期,中环海陆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12%、20.24%、21.97%和23.93%,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94%、20.08%、21.68%和23.60%;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5.85%、25.17%、25.85%和24.48%。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中环海陆资产总额分别为6.56亿元、7.13亿元、7.87亿元和8.11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2.55亿元、3.06亿元、3.07亿元和2.72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90%、42.87%、38.96%和33.56%;流动比率分别为1.93、1.84、2.07和2.37;速动比率分别为1.52、1.54、1.76和1.85。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546.92万元、5689.19万元、1.09亿元和1.28亿元,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5200.00万元、4600.00万元、3505.35万元和2503.32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9亿元、3.12亿元、3.44亿元和3.02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8.94%、49.39%、42.96%和63.41%。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519.73万元、4617.04万元、3446.27万元和3138.87万元。截至2020年8月31日,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2.44亿元、2.80亿元、2.93亿元和1.43亿元,回款比例分别为90.55%、89.95%、85.34%和47.54%。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9159.88万元、1.37亿元、1.20亿元和9916.83万元,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8534.91万元、1.27亿元、1.15亿元和9487.57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39%、22.61%、18.06%和14.73%。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亿元、9007.38万元、9660.41万元和1.41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7%、16.04%、15.20%和21.86%;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299.47万元、409.63万元、472.02万元和373.15万元;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06亿元、9417.01万元、1.01亿元和1.4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16%、14.93%、12.67%和30.38%。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530.23万元、3044.37万元、3329.07万元和1758.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4%、4.83%、4.16%和3.70%;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30%、3.09%、2.95%和2.44%。

中环海陆的客户集中度和供应商集中度都较高。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24亿元、2.99亿元、4.72亿元和2.9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92%、47.38%、58.99%和62.51%;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58亿元、3.73亿元、4.98亿元和3.47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64.15%、73.71%、77.23%和76.79%。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恒润股份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43.62%、34.68%和35.43%,通裕重工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19.29%、12.72%和14.86%;宝鼎科技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6.69%、22.88%和36.49%,派克新材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6.44%、32.71%和39.30%。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平均值分别为55.91%、57.47%和55.19%。

2019年10月,中环海陆曾因产品质量问题陷入诉讼,2019年11月28日,该案一审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已经调解结案,确认中环海陆自愿向原告补偿11万元,原告保证不再就涉案锻件向中环海陆主张任何权利。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人均薪酬分别为9.19万元/人、9.73万元/人、11.65万元/人和6.09万元/人。2018年和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人均薪酬分别为11.14万元/人和13.22万元/人,均高于中环海陆。

2017年和2018年,中环海陆共分红三次,累计分红金额3375万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中环海陆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冲刺创业板

中环海陆前身为张家港海陆环形锻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8日。2015年6月17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中环海陆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轴承锻件、法兰锻件、齿圈锻件等工业金属锻件,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部件,广泛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核电、船舶、电力、石化等多个行业领域。

2020年7月7日,中环海陆在深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环海陆本次发行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2.1.2条中第一套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中环海陆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4.66亿元,其中2.52亿元拟用于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8218.48万元拟用于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3168.18万元拟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0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中环海陆的控股股东为吴君三,实际控制人为吴君三、吴剑,二人系父子关系。

吴君三直接持有中环海陆2257.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10%,吴剑直接持有中环海陆698.9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9.32%。吴君三、吴剑合计直接持有中环海陆2956.4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9.42%。

吴君三,男,195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77年12月至1997年2月任张家港市船用锅炉厂分厂长职务;1997年至2000年1月任江苏省海陆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环形锻件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海陆环锻董事长,其中2000年1月至2013年10月兼任海陆环锻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中环海陆董事长。

吴剑,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2003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海陆环锻,历任助理工程师、外贸部部长、销售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中环海陆董事、总经理。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中环海陆并非首次冲击IPO。

2018年11月23日,中环海陆发布关于公司终止上市辅导的公告。公告显示,2016年8月5日,中环海陆与东吴证券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由东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辅导机构。

中环海陆称,鉴于中环海陆经营业绩变化和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资本运作方式及时间安排,经与东吴证券协商一致,双方于2018年10月12日签署《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公司终止上市辅导的备案材料。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子公司持股2.86% 对赌协议尚未终止

中环海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值得一提的是,民生证券之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持有中环海陆214.2857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中环海陆总股本的2.8571%。

此外,中环海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君三与民生投资的相关对赌条款尚未终止。

根据招股说明书,相关方已经对上述对赌条款的中止/终止作出了明确约定,上述对赌条款自中环海陆完整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后中止,如公司成功上市,则按照证券主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执行,如中环海陆未能成功上市(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审核未通过或发行成功),则恢复生效。

民生投资成立于2013年5月21日,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月2月24日,民生投资与新麟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新麟创投持有中环海陆的部分股份。2020年3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进场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并在经过充分考察、调研后于2020年3月3日向其业务管理部提出项目正式立项申请。

2020年3月10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环海陆签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并实质开展业务。自此之后,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未对中环海陆进行投资。

2020年,民生投资与吴君三签署《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中环海陆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了约定。如果目标公司未在受让方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目标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欺诈、重大过错、重大违法违规、严重违反本次投资交易文件、标公司发生重大不利事件的,投资方有权启动回购条款。投资方书面提出回购要求,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书面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支付至投资方指定银行账户;如果投资方启动回购的,则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按照投资方要求全部购回投资方所持的股份。回购的价格为按投资方实际投资额再加上每年6%的年化收益率。

投资方同意,本协议中所有可能影响目标公司上市的条款,在完整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后,效力自动中止;如目标公司通过上市审核,则按照证券主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执行;如目标公司不能通过上市审核,则该等条款恢复效力。

截至中环海陆2021年1月5日公布的上会版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民生投资与中环海陆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的对赌协议尚未终止。

实控人曾与多名股东签署对赌协议

事实上,除上述与民生投资的对赌协议外,中环海陆或中环海陆的实际控制人还曾与原股东重庆泰豪、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公司现有国发融富、国发智富、苏州瑞璟、海宁德晟、民生投资、苏州紫燃、宁波君安、北京中盈、高尚、唐宇翔、王巧玲在入股公司时签署对赌协议。

2011年重庆泰豪入股发行人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关于张家港海陆环形锻件有限公司股权(增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公司业绩、股权回购、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反稀释、优先清偿权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5年公司新三板挂牌前,重庆泰豪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补充协议二》,解除与公司的对赌,保留与实际控制人的对赌。2016年9月7日,吴剑、周立鹤、重庆泰豪与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吴剑、周立鹤、重庆泰豪将持有发行人共计320万股股份转让给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本次转让完成后,重庆泰豪不再持有发行人股权。

2020年6月28日,重庆泰豪出具《确认函》,确认相关对赌协议已终止,相关对赌协议所涉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

2011年新麟创投入股发行人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关于张家港海陆环形锻件有限公司股权(增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公司业绩、股权回购、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反稀释、优先清偿权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5年公司新三板挂牌前,新麟创投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补充协议二》,解除与公司的对赌,保留与实际控制人的对赌。2016年9月7日,吴剑、周立鹤、重庆泰豪与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吴剑、周立鹤、重庆泰豪将持有发行人共计320万股股份转让给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2016年9月8日,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与吴君三签署《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特锻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对公司股权回购进行了约定。

2020年2月至2020年5月,新麟创投将其持有发行人股权转让给民生投资、海宁德晟、北京中盈、苏州紫燃、王巧玲、唐宇翔、宁波君安,常州清源、无锡清源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转让给高尚,转让完成后,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不再持有发行人股权。

2020年6月18日,新麟创投、常州清源、无锡清源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解除协议,确认相关对赌协议已终止,相关对赌协议所涉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

2011年国发融富、国发智富、苏州瑞璟入股发行人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关于张家港海陆环形锻件有限公司股权(增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公司业绩、股权回购、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反稀释、优先清偿权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5年公司新三板挂牌前,国发融富、国发智富、苏州瑞璟分别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君三签署《补充协议二》,解除与公司的对赌,保留与实际控制人的对赌。

2020年6月1日至2日,国发融富、国发智富、苏州瑞璟分别与发行人、吴君三签署解除协议,确认相关对赌协议已终止,相关对赌协议所涉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

发行人2020年新进股东海宁德晟、苏州紫燃、宁波君安、北京中盈、唐宇翔、王巧玲、高尚分别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君三、吴剑签署《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了约定。

2020年6月1日至5日,海宁德晟、苏州紫燃、宁波君安、北京中盈、唐宇翔、王巧玲、高尚分别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君三、吴剑签署解除协议,确认无条件解除《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现比最高64%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中环海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57亿元、6.31亿元、8.00亿元和4.7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02.53万元、3295.88万元、7287.53万元和5847.3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526.56万元、3118.60万元、7272.90万元和5691.40万元。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85.24万元、1984.69万元、6685.00万元和6260.51万元,净现比分别为99.04%、60.22%、91.73%和107.07%。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2亿元、2.93亿元、3.74亿元和2.8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7亿元、5.91亿元、7.41亿元和4.42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55.26%、49.59%、50.49%和64.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环海陆的资产总额为8.61亿元,负债总额2.8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79亿元。2020年1-9月,中环海陆实现营业收入7.95元,同比增长40.85%;净利润为9861.10万元,同比增长81.89%。

同时,中环海陆预计2020年全年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10.35亿元至11.45亿元,同比增长29.43%至43.19%;预计2020年全年净利润区间为1.32亿元至1.44亿元,同比增长80.88%至97.99%;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区间为1.27亿元至1.40亿元,同比增长74.76%至91.90%。

毛利率不及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中环海陆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12%、20.24%、21.97%和23.93%,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94%、20.08%、21.68%和23.60%。

报告期内,恒润股份、通裕重工、宝鼎科技、拍客新材4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5.85%、25.17%、25.85%和24.48%。

分产品来看,报告期内,中环海陆轴承锻件毛利率分别为16.63%、17.70%、19.14%和20.93%,法兰锻件毛利率分别为24.09%、22.18%、29.33%和34.82%,齿圈锻件毛利率分别为26.74%、23.90%、22.27%和24.96%,其他锻件毛利率分别为31.02%、26.89%、26.15%和24.15%。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9395.55万元、1.24亿元、1.47亿元和7346.5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1.48%、20.99%、19.90%和16.62%。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内销毛利率分别为20.79%、19.79%、20.45%和23.09%,外销毛利率分别为23.30%、21.95%、28.09%和28.14%。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内销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4.06%、25.04%、25.23%和22.17%,外销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31.06%、32.56%、29.66%和31.01%。

货币资金余额持续上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中环海陆资产总额分别为6.56亿元、7.13亿元、7.87亿元和8.11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4.91亿元、5.62亿元、6.34亿元和6.44亿元,占比分别为74.83%、78.78%、80.81%和79.45%;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5亿元、1.51亿元、1.51亿元和1.67亿元,占比分别为25.17%、21.22%、19.19%和20.55%。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546.92万元、5689.19万元、1.09亿元和1.2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30%、10.13%、17.15%和19.9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中环海陆负债总额分别为2.55亿元、3.06亿元、3.07亿元和2.72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55亿元、3.05亿元、3.07亿元和2.72亿元,占比分别为99.80%、99.92%、100.00%和100.00%;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0.00万元、25.00万元、元、元,占比分别为0.20%、0.08%、0.00%和0.00%。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5200.00万元、4600.00万元、3505.35万元和2503.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42%、15.06%、11.44%和9.20%。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90%、42.87%、38.96%和33.56%;流动比率分别为1.93、1.84、2.07和2.37;速动比率分别为1.52、1.54、1.76和1.85。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94、1.81、2.75和2.68,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32、1.18、1.85和1.82,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35.85%、37.20%、37.78%和38.54%。

2020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超60%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9亿元、3.12亿元、3.44亿元和3.02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8.94%、49.39%、42.96%和63.41%;坏账准备分别为3072.61万元、3760.29万元、3741.57万元和3425.28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39亿元、2.74亿元、3.06亿元和2.67亿元。

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幅分别为15.62%和10.31%。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519.73万元、4617.04万元、3446.27万元和3138.87万元。

截至2020年8月31日,中环海陆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2.44亿元、2.80亿元、2.93亿元和1.43亿元,回款比例分别为90.55%、89.95%、85.34%和47.54%。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532.73万元、398.25万元、383.48万元和300.00万元,逐年下降,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5%、0.63%、0.48%和0.63%,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89次/年、2.46次/年、2.75次/年和3.32次/年(年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00次/年、3.43次/年、3.44次/年和3.68次/年。也就是说,中环海陆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存在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的转换行为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9159.88万元、1.37亿元、1.20亿元和9916.83万元,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8534.91万元、1.27亿元、1.15亿元和9487.57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39%、22.61%、18.06%和14.73%。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应收票据均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分别为1.32亿元、1.83亿元、1.83亿元和2.14亿元。

中环海陆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之间转换的行为。

该公司解释称,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客户使用票据支付货款时,将账面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发生额分别为3.36亿元、4.46亿元、5.12亿元和2.9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54%、70.64%、63.98%和62.16%。

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到期无法兑付票据票面金额累计为1164.98万元。中环海陆称,发行人应收票据主要通过背书方式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出票人财务状况恶化导致票据到期无法兑付。上述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后均已正常回款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减少和控制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金额,2019年和2020年1-6月,未再发生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兑付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存货账面余额连续一年及一期同比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中环海陆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亿元、9007.38万元、9660.41万元和1.41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7%、16.04%、15.20%和21.86%;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299.47万元、409.63万元、472.02万元和373.15万元;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06亿元、9417.01万元、1.01亿元和1.4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16%、14.93%、12.67%和30.38%。

中环海陆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等构成。报告期内,该公司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5139.69万元、3143.66万元、4343.74万元和6140.82万元,占比分别为48.55%、33.38%、42.87%和42.48%;在产品余额分别为2701.28万元、3375.16万元、2201.80万元和3220.26万元,占比分别为25.51%、35.84%、21.73%和22.28%;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963.71万元、1385.33万元、1658.62万元和2260.32万元,占比分别为9.10%、14.71%、16.37%和15.64%;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分别为1507.82万元、1264.13万元、1494.41万元和2509.77万元,占比分别为14.24%、13.42%、14.75%和17.36%;周转材料余额分别为121.41万元、101.38万元、86.49万元和89.90万元,占比分别为1.15%、1.08%、0.85%和0.62%;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153.14万元、107.46万元、295.34万元和229.72万元,占比分别为1.45%、1.14%、2.91%和1.59%。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存货跌价准备中,原材料跌价准备分别为107.70万元、124.36万元、226.93万元和213.91万元,占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分别为35.96%、30.36%、48.08%和57.33%;在产品跌价准备分别为98.37万元、154.08万元、99.34万元和13.35万元,占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分别为32.85%、37.61%、21.05%和3.58%;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分别为84.59万元、110.56万元、124.27万元和132.86万元,占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分别为28.25%、26.99%、26.33%和35.60%;委托加工物资跌价准备分别为8.80万元、20.63万元、21.48万元和13.03万元,占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分别为2.94%、5.04%、4.55%和3.49%。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4次/年、5.22次/年、6.71次/年和6.36次/年(年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26次/年、2.31次/年、2.34次/年和2.57次/年。

销售费用率高于同业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530.23万元、3044.37万元、3329.07万元和1758.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4%、4.83%、4.16%和3.70%。

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30%、3.09%、2.95%和2.44%。

中环海陆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海外销售佣金、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等。报告期内,该公司运输费分别为1955.51万元、2457.67万元、2705.16万元和1388.28万元,占比分别为77.29%、80.73%、78.95%和78.95%;海外销售佣金分别为114.30万元、160.53万元、224.33万元和135.79万元,占比分别为4.52%、5.27%、6.74%和7.72%;职工薪酬分别为177.02万元、165.14%、196.62万元和123.45万元,占比分别为7.00%、5.42%、5.91%和7.02%;业务招待费分别为226.28万元、211.72万元、139.13万元和93.02万元,占比分别为8.94%、6.95%、4.18%和5.29%;差旅费分别为40.03万元、32.56万元、43.15万元和12.04万元,占比分别为1.58%、1.07%、1.30%和0.68%;其他费用分别为17.10万元、16.76万元、20.68万元和5.84万元,占比分别为0.68%、0.55%、0.62%和0.33%。

中环海陆称,运输费用与产品的重量、尺寸、运输距离相关,公司运输费变动率低于主营产品销量变动率的主要原因系:外销运费高于内销,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21.48%、20.99%、19.90%和16.62%,逐年下降;公司地处苏州,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8.97%、61.55%、72.51%和75.93%,逐年上升。

2020年上半年超六成营业收入来自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24亿元、2.99亿元、4.72亿元和2.9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92%、47.38%、58.99%和62.51%。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均不及中环海陆。其中,过去三年,恒润股份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43.62%、34.68%和35.43%,通裕重工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19.29%、12.72%和14.86%;宝鼎科技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6.69%、22.88%和36.49%,派克新材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6.44%、32.71%和39.30%。

连续两年及一期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七成

报告期各期,中环海陆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58亿元、3.73亿元、4.98亿元和3.47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64.15%、73.71%、77.23%和76.79%,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高。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平均值分别为55.91%、57.47%和55.19%。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还存在向贸易商或者贸易行为的供应商采购的情形,采购金额分别为1.45亿元、7300.64万元、5244.45万元和518.74万元,占比分别为50.18%、19.05%、10.44%和1.53%。

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存在重叠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中环海陆解释称,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原因为将委外加工产生的废料就地销售给委托加工厂商和原材料供应商向发行人采购废钢。

据中环海陆介绍,报告期内,为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生产成本,公司会将部分锻件产品的机加工等简单工序,通过委外生产方式进行,委外厂商在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刨花归发行人所有,但由于刨花产生于委外厂商处,且刨花体积松散,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若将委外产生的刨花运回公司统一销售,会增加收集、运输和管理成本,不具有经济性。因此,发行人对委外加工产生的刨花就地销售,从而形成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五大委外加工厂商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14.61万元、1640.66万元、2158.77万元和1170.62万元,采购金额分别为816.58万元、1743.33万元、2215.97万元和1214.10万元。

另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龙腾特钢和林洪特钢为发行人原材料供应商,向发行人提供合金钢、碳素钢等原材料。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芯料、帽口等废钢,该废钢具有经济价值、可回收利用作为钢铁厂的原材料,龙腾特钢和林洪特钢主动向发行人采购部分废钢回用生产,从而形成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原材料供应商向中环海陆销售金额分别为608.89万元和422.56万元,采购金额分别为4635.53万元和1987.99万元。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存在向中设集团、龙溪股份、烟台浩阳和无锡立达等下游客户采购原材料的情形。该公司解释称,上述企业为发行人下游行业客户,除了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外,其本身也会直接采购钢铁原材料制造其他产品。发行人为了临时补充少量原材料品种,或者基于减少资金占用考虑,会向上述客户采购原材料,从而形成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2017年至2019年,中环海陆向部分客户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1.19亿元、5047.21万元和3206.92万元,销售金额分别为4141.18万元、1063.87万元和981.80万元。

此外,中环海陆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恒润股份、通裕重工、宝鼎科技、派克新材、罗特环锻、伊莱特等。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罗特环锻为中环海陆客户Thyssenkrupp体系内独立运行的子公司。罗特环锻成立于2005年,是thyssenkrupp Technologies Beteiligungen GmbH在徐州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和销售锻件、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核电设备用大型铸锻件,以及各种钢材及其压延产品(成品钢材、钢锭、钢坯等)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中环海陆称,发行人的境内客户徐州罗特和德枫丹均存在向罗特环锻采购产品的情形。经访谈了解,徐州罗特、德枫丹、罗特环锻均为Thyssenkrupp体系内独立运行的子公司,基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分散采购风险等因素考虑,徐州罗特和德枫丹同时向发行人和罗特环锻采购锻件。发行人的锻件产品在锻造行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的市场口碑,且发行人与徐州罗特为常年战略合作关系,交易具有合理性。

曾因产品质量问题涉及诉讼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与泰兴市现代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公司”)曾存在诉讼。

2019年10月17日,原告泰兴公司以中航工程集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公司”)及中环海陆为共同被告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产品责任纠纷。

具体来看,2013年10月30日,原告泰兴公司与被告中航公司签署《合同变更协议》,协议约定由中航公司向泰兴公司提供3.5×8m热压罐中的法兰锻件坯料,由泰兴公司进行粗、精加工。中航公司向海陆环锻订购法兰2件,并由海陆环锻向原告泰兴公司交付了前述法兰及超声检测报告、尺寸检测报告、热处理曲线、热处理质量报告、原始钢锭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相关检验报告。原告泰兴公司对海陆环锻提供的法兰进行粗、精加工,而后将生产好的3.5×8m热压罐送到第三方安徽佳力奇碳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公司”)安装调试后使用。

2017年8月23日,宿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向佳力奇公司发出《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载明“所有罐体卡箍啮合齿根部及所有罐门(盖)啮合齿根部均发现裂纹缺陷,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并由维修单位出具维修质量合格报告”。佳力奇公司通知中航公司,中航公司让原告对佳力奇公司使用的热压罐进行维修改造,原告共支出68万元。

鉴于中航公司为产品的销售者,中环海陆为产品的生产者,原告以产品有缺陷为由请求判令中环海陆与中航公司向原告赔偿维修费68万元。

2019年11月28日,该案一审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已经调解结案。

根据2020年9月11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苏1283民初909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发行人自愿向原告泰兴公司补偿11万元,泰兴公司、中航公司保证不再就涉案锻件向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

员工人均薪酬不及同业公司平均值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中环海陆员工人数分别为316人、322人、311人和322人。

按员工专业结构分类,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环海陆生产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分别为206人、42人、12人、57人和5人,占比分别为63.98%、13.04%、3.73%、17.70%和1.55%。

按员工受教育情况分类,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环海陆本科及以上、大专、大专以下员工人数分别为45人、60人和217人,占比分别为13.98%、18.63%和67.39%。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人均薪酬分别为9.19万元/人、9.73万元/人、11.65万元/人和6.09万元/人。2018年和2019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人均薪酬分别为11.14万元/人和13.22万元/人,均高于中环海陆。

报告期内,员工年平均薪酬分级别来看,中环海陆高管人员年薪分别为48.85万元/人、58.54万元/人、65.71万元/人和36.70万元/人,中层人员年薪分别为15.71万元/人、15.77万元/人、18.44万元/人和9.94万元/人,普通员工年薪分别为8.13万元/人、8.50万元/人、10.26万元/人和5.33万元/人。

报告期内,员工年平均薪酬分各类岗位来看,中环海陆生产人员年薪分别为7.68万元/人、7.61万元/人、9.07万元/人和4.73万元/人,管理人员年薪分别为18.08万元/人、20.55万元/人、22.39万元/人和11.58万元/人,技术人员年新分别为4.93万元/人、6.32万元/人、7.34万元/人和4.68万元/人,销售人员年薪分别为12.64万元/人、13.76万元/人、16.39万元/人和10.29万元/人,财务人员年薪分别为4.40万元/人、5.80万元/人、8.09万元/人和4.52万元/人。

两年分红3375万元

报告期内,中环海陆共分红三次,累计分红金额3375万元。

2017年5月17日,中环海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权益分配方案》(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30日),以公司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50万元。

2018年5月23日,中环海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权益分配方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以公司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25万元。

2018年12月28日,中环海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2月22日),以公司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500万元。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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