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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來

數不清的男同胞

都會面臨這樣一個世紀難題

“女朋友和母親同時掉進水裏

先救誰?”

男同胞們爲此傷透腦筋

生怕回答不好既惹母親傷心

又令女友難過

那麼法律界對於這個問題

究竟是如何規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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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

母子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

當父母陷入險境

子女具有法定的救助義務

對女友則沒有

所以,母親掉河裏

子女有能力救助卻見死不救

有可能構成不作爲的故意殺人罪

而女友落水

男友不施救

可能只受到道德上面的譴責

一般是不構成刑法上的不作爲犯罪的

但是

如果男女雙方已經登記結婚

那麼雙方就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

是受法律保護的

如果妻子掉水裏

丈夫不施救

同樣可能構成刑法上不作爲的故意殺人罪

刀子刺殺、用汽車撞擊、投毒殺害等

都是我們所知道故意殺人的直接方式

但是大家可能還不太清楚

在司法實務中

還存在着“不作爲的故意殺人”

不作爲犯罪

是指行爲人違反法律直接規定

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

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爲

行爲人依法負有的作爲義務一般有四種來源

01

法定義務

這種義務最主要的類型是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

以及夫妻之間互相扶養義務等

02

職業要求

這種義務最典型的是

醫療人員和公安消防人員

對處於危難中的公民的救助義務

比如有人生重病送到醫院

本來及時處理能治好

結果醫院不給治療

最後傷者離世

醫生就有可能構成不作爲的故意殺人罪

03

法律行爲引起義務

這種義務主要包括訂立合同引起的義務

常見的是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

合同關係帶來的義務

比如動物園的安保人員看到有人被野獸圍攻

基於遊客與動物園之間的服務合同

動物園是有義務對遊客施以救助的

04

先行行爲引起的義務

這種義務是由在先的危險行爲引發的

比如在交通事故中

把人撞傷了

就自然因爲自己的施害行爲

有了對傷者的救助義務

如果不救助傷者而把他放到路邊

最後人死亡

是可以認定不作爲的故意殺人罪的

以上四種情況

行爲人有救助的可能性卻見死不救

放任結果的發生

並且這種不履行作爲義務

與危害結果的發生具有因果關係

那麼行爲人就有可能構成不作爲犯罪

從不作爲犯罪的構成條件來看

經典的媽媽和女友落水救難的世紀難題

就比較容易回答了

不救老媽是故意殺人

不救女朋友沒有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關於這個問題的法律回答啦

不過

如果真當你的女友或母親問到這個問題

你知道該怎麼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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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知法用法

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權益

2021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正式實施

這部被稱爲“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法典

將從各個方面覆蓋一個人

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全部生活

因此,讓我們一起

學習民法典

瞭解民法典

讓法治爲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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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全國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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