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順平縣公安局依法查處傳播謠言、侵犯隱私、虛構事實、擾亂秩序的涉疫類違法案件2起,給予行政拘留處罰3人。

—、郝某某侵犯隱私案。郝某某,男,現年69歲,順平縣神南鎮人。2021年1月7日,郝某某私自將其知悉的他人隱私信息發送至微信羣內,造成該信息傳播。2021年1月10日,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郝某某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二、張某某、周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張某某,男,現年54歲,順平縣高於鋪鎮人;周某某,男,現年39歲,順平縣高於鋪鎮人。2021年1月8日,張某某通過手機向他人發送不實信息視頻,造成該視頻在社會上傳播。2021年1月8日,周某某私自將不實信息視頻發送至多個微信羣,造成該視頻在社會上傳播。2021年1月10日,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張某某、周某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警方提示:網絡非法外之地,對於涉疫情密接等相關人員的身份信息不能在網上傳播。廣大網民千萬不要散佈謠言,傳播險情、疫情,擾亂公共秩序、製造社會恐慌。要以官方發佈爲準,自覺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惡意傳播謠言、蠱惑羣衆的違法犯罪人員,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打擊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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