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被稱爲“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部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居於基礎性地位的法律,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購房者或者是租房者不在意的一些細節,在《民法典》中重新做了釐定,花大價錢賣房租房,不要因爲觸發了《民法典》的規定,兒讓自己遭受無妄之災。

關鍵一、買房分兩種,可以買居住權,也能買所有權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註銷登記。

買了房,是不是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是房主的了呢?《民法典》規定,所有權和居住權是可以拆開買的。也就是說,以投資爲目的的購房者可以購買房產所有權,並獲得房價上漲的所得收益。還有一部分人購買所有權的人,可以購買房產居住權。

這也就從一定意義上解決了房地產供需錯配帶來的資源浪費,對低收入者相對公平,對炒房也起了一定遏制作用。

關鍵二、買按揭或者抵押的房產不用賣家還清貸款買家繼續貸款的重複路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現在能夠全款買房的人員來越少,所以在賣房人賣房時,或多或少都有銀行貸款未還清。此前的做法是賣房人先把貸款餘額還清,買房人再繼續貸款還房貸。《民法典》規定,有按揭或者抵押的房產過戶時同步就可以把貸款轉給買房人,省掉了一系列不必要的繁瑣程序。

關鍵三、開發商提供格式條款合同未盡提示義務,購房者可以不認賬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爲合同的內容。

只要不是炒房,很多人一輩子最多買兩套房。由於並不專業且房地產市場還是賣方市場,購房者往往像牽線木偶一樣,房企讓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的哪裏簽字,就在哪裏簽字。許多房企的制式合同都規避了自身風險,添加了不利於購房者的條款。

《民法典》專門作出法條規定,簽訂購房合同時,面對房企提供的格式化條款,開發商必須要向購房者闡釋格式條款中的涉及雙方的重大關鍵性問題,房企一旦未盡到提示或說明義務,購房者可以依據《買民法典》對這些條款不予以承認。

關鍵四、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我們購買的房產,繳納了所有稅費後取得的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其中,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期限爲永久,而土地的使用權則根據土地用途分爲40、50年或70年不等。購房者擔心,一旦土地使用權到期,花高價只是買了個長租房。《民法典》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是費用尚未確定。

關鍵五、房子、車位租期最長不能超過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不要相信開發商或者長租公司承諾的可“可以租一輩子”的謊言。包括房產、車位、倉庫在內的所有物權都不能超過租期20年的期限。所以,與其去租房,不如購買居住權來得更實際,同時,和房企和長租公司簽訂了超過20年租期的房產合同的,也要小心超過20年後的租金打水漂。

同時,沒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房東不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單方面提高租金的情況也將不被允許。

關鍵六、買房不說實話,中介要賠償,購房者“跳單”也將違法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百六十五條 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購房者對房產中介又恨又愛。恨的是他們“喫了賣家喫買家”,時常隱瞞房產的重要信息,給買賣雙方造成損失。愛的是房產中介能夠節約購房者很多時間成本,給買賣房產帶來便利。《民法典》發條明確給故意隱瞞房產買賣的重要事實,或者是提供虛假情況作出了懲戒規定。

關鍵七、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也可以繼承房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該條不做過多解釋。《民法典》對對遺產繼承作出的新規定,把包括房產在內的遺產繼承有效繼承人範圍擴大,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都位列其中。

在另一方面,《民法典》也爲購房者在接受房產中介服務後刻意“跳單”的行爲做出了要向中介人支付報酬的規定。

人一輩子和房產打交道的機會並不多,但是有一次“摔跤”,很可能一生都緩不過來。尤其是在呼和浩特這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5萬元,房價卻每平米高達1萬多元的三線城市,知道《民法典》,瞭解《民法典》,避免走買房彎路,避免觸發法律,本文值得收藏轉發。

“牀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房價,鐵口會斷房。”我是鐵口斷房,每日陪你判斷呼和浩特房產趨勢。今天的房,就斷到這裏。靈驗不靈驗,時間來考驗,老鐵們拭目以待。特別提示:看完文章,評論點贊轉發關注,事業會順利,人生會高光!

此號轉讓,有意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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