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對股東權利和義務均做了明確規定,其實股東義務主要是履行出資義務,繳納註冊資本金。相對股東義務而言,瞭解股東權利對於投資人來講也很重要。日常生活中,三五個好友一起設立公司合夥做生意很常見,大家對投入多少錢或是出什麼技術也會約定的很清楚。但股東除了這些義務,還有哪些權利?

法妞網友諮詢:

股東的權利有哪些?

丁超羣律師解答:

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該條的規定是原則性規定,股東具體的資產收益權、決策權、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在《公司法》各章節中均有體現,此處不再細述。公司投資者只需在起草公司章程時,在章程中對股東上述權利進行明確即可。

但投資者也需注意一個問題,要注意區分公司財產和個人財產。出資者向公司投入資產,目的是爲了取得收益。出資後,出資者已不佔有該項資產,不能再直接支配作爲投資的資產,所享有的權利在內容上也發生了變化,即由原來的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演變成從公司經營該資產的成果中獲得收益、參與公司作出重大決策以及選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者等權利。

丁超羣律師補充:

請求其他股東賠償的權利。

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公司實際經營中,常見的就是大股東欺負小股東。大股東多爲公司的實際經營管理者,有的則兼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或法定代表人,更加容易利用其優勢地位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利益。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其他股東可以請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決議的無效或被撤銷的權利。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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