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中牟一男子在酒后开车串亲戚的途中被交警查获,让人颇感意外的是,这名驾驶人竟然是“熟人”,原来该男子曾在2012年和2018年分别因酒驾、醉驾被处罚,时隔两年多的时间,该男子竟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面临刑罚。

2020年12月21日17时左右,中牟县交警大队民警刘爱民、沙建等人根据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G310国道文澜街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由北向南快行驶至文澜街路口时突然靠边停车。该车行驶异常!执勤民警顿时警觉起来,跑步上前将其拦下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窗的一瞬间,扑面而来的酒气验证了民警的猜想。

经对该驾驶人呼气检测,结果为86ml/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经查,该驾驶人姓刘,中牟县某镇人,今年46岁,无机动车驾驶证。据刘某供述:21日中午12时许,他独自驾车前往姚家镇的好友王某家中小聚,席间几人推杯换盏十分自在。下午3点多钟,酒足饭饱后已有醉意的刘某开车离开王某家,前往位于郑州市经开区的亲戚家,当他行驶至文澜街与新G310国道交叉口时被在此处设卡盘查的交警查获。

出人意料的是,民警在对其身份核查时发现,刘某曾在2012年6月20日和2018年1月24日分别因酒后驾驶(酒精呼气检测值75.20mg/ml)和醉酒驾驶(血醇含量195.80mg/ml)被处罚过,目前驾驶证还处于吊销状态,此次酒后驾驶被查已是第三次了。

后经抽血检测:刘某的血醇含量为:127.8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中牟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刘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重新计算,按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张玉明 朱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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