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是個‘筐’,啥都往裏裝”,是近年來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寫照。這源於個人徵信信息邊界不明、保護不足,也多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中國人民銀行近期出臺的《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針對的正是這一問題。

近年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不少社會信用建設措施在社會治理中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由於信用信息邊界不甚明晰,兩方面的問題仍值得關注。

一方面,由於這些信用措施越來越有用、越來越管用,部分地方在開展社會治理過程中,特別是遇到一些通過行業監管實現治理難度比較大的問題的時候,就希望藉助於信用措施,如納入信用信息記錄、列入“黑名單”或者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等,來解決社會治理中遇到的問題。時間長了,個人徵信就成了涵蓋道德、產權、法律、政務、商務、社會和司法等的“大筐”。尤其是近年來,部分地方將闖紅綠燈、垃圾錯誤分類也納入失信行爲,引發人們廣泛討論。

另一方面,隨着我國互聯網生態的不斷豐富,個人徵信數據的維度隨之延展,個人信用信息採集、共享、應用範圍的不斷擴大,如網上購物、社交關係、出行情況、理財產品持有情況等也在事實上成爲了個人徵信數據。與此同時,部分打着徵信旗號的大數據風控公司和數據服務商利用市場優勢,在未經充分授權的前提下,過度採集企業和個人數據,並應用於各種商業目的,以獲得超額壟斷利潤。在業務開展中,存在無授權採集、“一次授權、無窮採集、無限使用”、加工處理過程不透明、自動化決策有失客觀公正性等問題,個人的知情權、同意權、異議權無法得到保障。

在此背景下,強化頂層設計、明確徵信邊界、完善個人信用信息保護迫在眉睫。近期,《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落地,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並強調要加強個人和企業信息主體權益保護,保障信息安全。新規提出了信息採集“最少、必要”的原則,須明確告知信息主體並取得同意、用於合法目的等要求,有助於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實現信用信息安全、合規、合理流動。

新規爲我國個人徵信市場發展劃好“邊界”,對於我國徵信業發展來說意義重大。隨着我國經濟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隨着新的信息技術廣泛應用,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我國徵信市場的發展將迎來一個黃金髮展期。如何抓住機遇,推動中國的徵信市場建設再邁上一個新臺階,至關重要。而明確信用信息、防止個人信息被過度採集、不當加工和非法使用,提高徵信業務活動的透明度,正是行業健康發展的基石。在新規完成徵求意見並落地實施後,接下來更重要的一步是在法律層面加大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力度,以更大力度規範個人信息在金融領域的依法合規使用,切實維護好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在強化保護、打好基礎的前提下,促進徵信業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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