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姑不是在拍花兒,在拍一嘟嚕櫻桃。”三年前的三月,我對着櫻桃花拍照,媽對着九個月大的小侄兒說話。

是啊,花都開了,果還遠嗎?小侄兒在小推車裏靜靜地坐着,一會兒看我,一會兒看花兒,大眼睛呼閃閃的,眼神安靜而明淨。那一刻,我覺得小小的他可以聽懂所有的話。

媽在院子裏種了兩棵櫻桃樹,一棵早,一棵晚。雖然我對花朵特別敏感,但感覺對櫻桃花的印象,還是很淺淡。是因爲在梅花、櫻花的映襯下櫻桃花太家常、太平凡?還是對於紅櫻桃的想像與期盼暗淡了它的花朵?對於說不明白的事,就不說吧,就說自己印象最深的:每到春天,大概持續一個月的時間,總有最新鮮的櫻桃喫,而且又紅又大又甜。

四月天,我走到櫻桃樹下,侄兒像個小尾巴一樣跟着我到院子裏,瞪着圓溜溜的大眼睛問:“嘟嘟,你幹啥?”看他嘟着小嘴把“姑姑”喊成“嘟嘟”,那感覺,像櫻花突然變成一嘟嚕的紅櫻桃,怎麼想怎麼美。摸摸他胖乎乎的大臉,告訴他:“我看看櫻桃……”

院子裏這兩棵樹,一棵是紅櫻桃,另一棵是綠櫻桃。紅的性子急些,綠的還慢悠悠地曬着太陽。小鳥兒總是來爭食兒,媽媽拿個蚊帳罩住,帳子裏的櫻桃紅了。摘下一顆最紅的遞給小侄子,再摘一顆自己嚐嚐——已經透着甜了。當時還想,小鳥兒看到我們,會不會生氣呢?

櫻桃長到紅得發紫,熟透了、甜透了,纔是最好喫的時候。趁着新鮮喫,最美味。怎樣纔是最新鮮的喫法呢?媽說,現摘現喫最好。我仰起頭,把一顆櫻桃含在口中,笑說:“不摘,就着樹,更新鮮,更好喫。”

一直以爲是“櫻桃好喫樹難栽”,其實是“櫻桃好喫熟難摘”——手剛碰到樹枝,真正熟透的櫻桃已經滾落在地。

今年媽媽種的晚櫻桃成熟季,我在外地,媽打電話說,我給你留着一大枝子,等你回來喫。回到家,樹上的櫻桃卻已不在,媽說:“實在留不住了,熟得直往下掉,我摘下來給你放到冰箱裏了。”

還是媽懂我,她留的櫻桃都帶着枝葉,愈發趁得果子紅豔、水靈。洗乾淨,放在一個玻璃碗裏,看了又看,一時間竟有些捨不得喫。感覺它已經跨越食用價值,躍進欣賞價值的行列,像哲學,不是用來功利,只是爲了心靈上的滿足。

看我發呆,媽說:“快喫啊!”那一刻,飄忽的胡思亂想落到眼前,感覺心靈不再停留在上方,品味人間百味,又何嘗不是有滋有味的活法?

一顆櫻桃入口,透心的甜。(周口日報周道客戶端記者 董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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