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成德眉資散裝白酒、自制泡酒“身份標籤”來了 原來長這樣!

紅星新聞網(記者 但唐文)1月14日報道2021年2月15日起,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的散裝白酒,以及餐飲自制泡酒將正式規範標識。這個“身份標籤”長啥樣?怎麼貼?有何好處?今日,記者跟隨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前往新都區進行了監督檢查。

“老闆你好,你這個標籤貼的不對,需要重新粘貼。”今日上午十點,在新都區石板灘街道的闕家白酒商店裏,新都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對店內的散裝白酒進行了檢查。在發現商店老闆之前所貼的標識不太正確後,工作人員現場發給了老闆統一製作的散裝白酒規範標識。

記者看見,標識上有食品名稱、酒精度(%vol)、配料表以及生產日期等相關標註信息。在這些標識中還特別標註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過量飲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語、標註“陰涼、乾燥、通風”貯存條件提示語。“貼上這個標籤後,顧客的認可度會更好,也更放心。”闕家白酒商店老闆蔡先生一邊填寫着標識的相關信息,一邊與記者聊起了天。“我們對於給散裝白酒粘貼規範標識,非常認可!”

記者瞭解到,根據《散裝白酒標識規範》規定,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的散裝白酒的標識必須符合一系列要求,比如應當標註食品名稱、酒精度(%vol)、配料表或者原料表、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執行的產品標準編號、生產工藝類型、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或者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備案證編號、銷售單價等。

除了散裝白酒商家有要求外,對於成德眉資地區餐飲自制泡酒也做出了相應要求。新都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還對轄區內的多家餐飲店進行了走訪。根據《餐飲自制泡酒標識規範》規定,在成德眉資地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餐飲自制泡酒標識管理,標識應當標註食品名稱、泡製原料表、泡製日期、酒基的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酒基的生產工藝類型、酒基生產銷售者的名稱和地址、酒基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或者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備案證編號、銷售單價等,加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或符合相關規定)的泡製原料的餐飲自制泡酒的標識,宜標註推薦飲用量和不適宜人羣。

“這次對散裝白酒,以及餐飲自制泡酒標識的規範,將進一步促進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意識。”新都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標識的規範也將方便顧客通過統一的標識進行採購。“我們還會加大對散裝白酒的抽檢,如果產品不合格,我們可以從標籤標識追溯到上家進行查處。”

記者瞭解到,目前全市正在開展“春雷行動2021”,對製售假冒僞劣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爲給予嚴厲打擊。《散裝白酒標識規範》《餐飲自制泡酒標識規範》從2月15日正式施行後,相關執法部門如發現標識不符合規範,構成違反《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等規定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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