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多月,一年一度的春節就要到了!

春節是我國最大的節日,也是全國人民回家團圓相聚的節日。

辛勞了一年的人們,大部分單位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金。

那麼,

退休人員是否有過節費?

過節費有多少?

全國的退休人員都有嗎?

01退休人員有過節費嗎

過節費,一般是單位發放給本單位員工的一種節日補貼,也是一種變相的激勵。

過節費、過節補貼、過節補助,各地有着各式各樣的稱呼,不過這些待遇正常來講都不屬於基本養老金的範疇。

國家的《社會保險法》僅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他待遇國家並沒有統一規定。

不過各個地方,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會有各自不同的待遇。

02哪些地區給退休人員發過節費

全國來說,明文規定發放過節費的,有這幾個地區:

杭州市:

每年過節都會給退休人員發放過節費,尤其對於我國三大重要節日:春節,過節費爲1200元;端午節和中秋節兩個節日,分別發放過節費800元。

上海市:

上海市2018年曾經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發放一次性節日補助費300元,城鎮職工退休人員,80歲以上的發放750元過節費;80歲以下的發放650元過節費。

寧波市:

寧波市每年一般也會發放春節一次性補貼,企業退休人員2019年標準是每人2000元

被徵地養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領取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發放的標準爲400元。

其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不繳費僅享受基礎養老金人員,每人200元。

03爲什麼大部分退休人員沒有過節補貼

退休人員的過節費,國家並沒有制定統一發放標準,而是地區性政策。也就是說經濟發達的地區可能會另外發放一份節日補貼,也是代表政府對退休人員的關心。

在實行退休人員社會管理以前,大部分單位都會給本單位的退休人員發放節日禮品。比如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等單位退休的退休人員,節日補貼通常由單位給予發放,有可能是以禮品形式發放,就不再另外發放現金了。

在實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以後,單位不再發放節日補貼,則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的財政情況,給予發放過節補助等養老金以外的補貼。

比如,青島市退休人員的補貼、補助主要包括開放城市補貼35元(市區退休人員),水價補貼2元,物價補貼10元,電費補貼10元,房屋補貼2元。

杭州市退休人員每月享有固定價格補貼190元,另外還會根據物價浮動情況發放浮動價格補貼。

深圳市退休人員有調節金300元,工齡補助、地方補助和過渡性補貼等。

另外,北方地區的很多省份還會發放冬季取暖補助。各省市的冬季取暖補助也是不一樣的。

比如,山東省是1700元,陝西省是2360元,山西省是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寧夏自治區2019年是3996元、2020年是4193元。河北分爲3檔,1240元、1400元和1560元。

你們那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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