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愛隔山海,山海皆可平。”

人與人之間的愛,就像是一種能穿透現實的電波,不管兩人相距多遠,都能相互感覺到對方的心意。

愛的本質是什麼?便是互相付出,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然後一同攜手與共,相伴度過此生。

在很多人看來,我愛你,你就得將你所知道,或者所經歷的一切告訴我,不然,就是你不愛我。

這樣的想法,其實是多見的。也許,你的情人,你的伴侶,就是這麼想的。

可是,人與人之間,真的能完全“共享”內心的祕密嗎?其實,這是不能的。不是不可以,而是共享了,這兩人的緣分遲早就玩完。

爲何?從人的心理上看,每個人都喜歡有點“神祕感”的人。因爲這樣可以保持人的好奇心和新鮮感,不至於相互之間都過分熟悉,由此產生了厭惡感。

請牢記,不管是情人,還是伴侶,都不能“共享”這些事兒,不然毀緣分。

不能共享以往的“經歷”

一個人以往的經歷,往往就是一面鏡子,照射出這個人真實的面目,從而令他在人前無可僞裝。

這些以往的經歷,有可能是你不幸的經歷,有可能是你的情感經歷,有可能是你的幸福經歷......

有些經歷,我們不能完全對別人說,就像你的不幸,你的卑屈,那是沒有人懂的。如果說了,就很容易被人視作是矯情,從而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另外,你的情感經歷也要有所隱瞞。很多時候,愛人與愛人容易產生摩擦,往往是因爲他們都產生了“疑心”,從而疑神疑鬼。這一切,都源於雙方“情感經歷”的相互得知。

經歷,已然成爲過去,能不說,就不說。這是一種對於以往人生的尊重,也是對於別人的敬重。與其回憶過往,不如和對方一同展望未來。

在生活中,不管是情人,還是伴侶,能共享的,都應該是一些能增進雙方感情的美好之事,而不是提起過往,傷春悲秋,弄得雙方都不愉快。

最重要的是,被人摸清了底,你終究會成爲別人眼中的“弱勢羣體”。

情人

不能共享較爲“私密”的事

有位外國作家寫道:“每個人都有他的是私人空間,這是上帝也無法剝奪的。”

我們現在經常說要給自己留點“私人”的空間。可是,到底什麼是“私人空間”呢?其實很多人都搞不明白。

你的心就那麼大塊地方,可卻能藏得下人一生的祕密。在這些個祕密中,有一些是要埋藏在最深處的,是不能夠“見光”的。而有一些無所謂的,是能夠展現出來的。

我們所強調的私人空間,就是要給那不能“見光”的祕密開闢一個無人知曉的天地,讓它靜靜地藏匿在其中,不允許別人探知。

爲何愛人與愛人之間不能共享這些不能“見光”的祕密呢?

因爲你雖然和她有一定的愛意,但她終究不是你自己。如果她以此爲把柄來鉗制你,或者要挾你,那是你無法預料和想象的。

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這世上,愛人能夠相愛,這是基於相互尊重的基礎上的。而祕密不說,這是基於自身安危的基礎上的。

這兩者要區分開來,不然,終究會亂了套,從而壞了緣分。

不能共享和“金錢”有關的事

很多人都認爲,愛人與愛人之間就一定要公佈自身的錢財和家底,不然就是不忠誠。

這樣的說法,不一定正確,但也並非完全錯誤。應該要從兩個方面來看。

首先,我們不跟愛人談及個人的金錢和家底之事,是爲了讓自己能夠經濟獨立,人格獨立,不至於成爲別人的附屬品和傀儡。

另外,我們可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和愛人分享個人的金錢和家底,這是基於相互之間的“信任”的。

“信任”這個詞,看起來簡單,可生活中能做到的人卻特別少。爲何?因爲在這個快餐式感情氾濫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多了僞裝,而少了信任。

尤其是這個拜金的時代,你有錢,別人就會覬覦你,愛上你。這樣的行爲,那是很多的。

如果你特別信任你的愛人,那你可以把金錢之事告訴給她聽。如果你感覺這個愛人只是湊合着過日子的人,那麼就可以不說。

金錢,往往是最現實,也是最能令人改變心意的。

說得好聽點,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而說得不好聽點,便是金錢如魔鬼,吞噬人心善良。

所以,請你牢記,不管是情人還是伴侶,都不能共享金錢之事,因爲這是人的命脈。

文/舒山有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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