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一個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高中同學在朋友圈裏發了一條微博鏈接,還“可憐兮兮”地留言說:中南大隻是一個普通的985院校罷了,能有什麼壞心眼呢?

出啥事情了要如此賣慘?我立刻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魂,馬上點進去看。

看完才知道,這幾天忙着看論文的我錯過了娛樂圈的一件新鮮事。

事件和最新人氣很高的甜妹子虞書欣有關,1月12日中午12:04,一位微博網友發佈了一條吐槽微博:“互聯網真的沒有記憶,我的首頁又開始出現老賴之女虞書欣了……”


本來這位網友的微博號只是個普通的小透明,打開率也並不高,但不幸還是被虞書欣的粉絲看到了——據說有些粉絲會隨時在網絡上搜索有關自家愛豆的“黑料”,以便及時展開澄清、或者“對戰”。

開始這場戰鬥還侷限在原博主的微博下邊,怎奈這位網友的態度比較“頑固”,不僅“拒不認錯”,而且還繼續對粉絲冷嘲熱諷,“有功夫在這罵我,還不如去勸勸你家富二代姐姐早點把錢還了……”


於是,粉絲放大招了。

粉絲開始人肉這位網友,發現對方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在校生,還查到了包括名字在內的詳細隱私信息,這些信息統統被公佈出來,還威脅讓該同學上學校的表白牆。

個別粉絲還大量轉發這條微博,“接力轉發500次”,希望可以達到司法解釋中規定的誹謗信息被轉發500次則構成誹謗罪構成要件中的“情節嚴重”的條件的標準,從而使這位網友實現因言獲罪。

還有網友在轉發時圈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團委,本着一個都不能少的舉報該校同學學法犯法,造謠污衊,要求學校必須開除處理。

講真,看到這些舉報微博我都覺得有點傻掉,這口氣實在太凌厲太嚇人了,不僅指責學生“學業不精、業務能力不合格”,連學校也連帶着被批評,“你家學生造謠個人名譽,是貴學校教的嗎?”

其實這時這位網友已經被罵到刪號退博,可粉絲們還是不依不饒。

當然,中南大的學生們也不是那麼好拿捏的,他們也開始自發爲校友站臺助威,校內的表白牆上全都是本校學生支援校友的信息。

表白牆上全是給學生撐腰的內容,其中一條還直接把虞書欣媽媽的限制消費令給放上去了。

兩夥人對着冷嘲熱諷,後來還變成了一場科普:關於中南大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學校?什麼專業最強?錄取分數線多少?

能得到這些知識,總算是讓圍觀網友有所收穫。

在我寫這篇文章時,其實這場風波已經算是平息了。

繼工作室發佈聲明之後,虞書欣個人也發了微博致歉,稱“給每一位被打擾到的人道歉,希望新的一年帶給大家的都是美好的。”

13日凌晨,一位自稱“事情從我開始”的虞書欣粉絲在微博上發佈長文,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道歉,稱不該“辱貴校名聲”。

但這位粉絲依然認爲責任都在那位中南財大的同學身上,認爲是對方在不清楚事情始末時亂下斷言,然後在粉絲再三解釋的情況下,還拒不認錯,繼續用激烈的語言刺激粉絲,導致了這場鬧劇的發生。

客觀上說,這位粉絲的長文寫得邏輯清晰,表述準確,是塊做危機公關的好材料,尤其是結尾那句,“粉絲作爲粉絲的同時,也是讀過大學的正常人,不是野人”,更是委婉道出了飯圈中人的委屈。

有些人嘲笑虞書欣的粉絲們不知道中南大是985,說成是不知名的三本,還笑話一些粉絲搞混了中南大和中南大學的區別,覺得他們沒文化。

但從他們整個的舉報過程來看,瞭解中南大量級的人還是很多的,正如那位粉絲所言,粉絲不都是沒有受過教育的野蠻人,他們針對自己所認爲的“黑子”做到了分工準確,訓練有素力,一招一式都正中對方軟肋。

你是素人,我拿你沒辦法,那就舉報到你學校,利用公權力解決私人恩怨,最好讓你畢不了業,或者讓你未來打上污點。

而刻意傳播,讓所謂的“造謠”微博達到轉發500次,從而把對方構陷成刑法上的侮辱罪,也算得上是“知法用法”的好典範了。

要是沒有法學專業的人在後面支招,我還真不信。

虞書欣的母親到底是不是老賴,根據法院判決文書,雖然虞書欣的媽媽也是受害人,但因224萬的未履行金額被“限高”也是事實。

按照民間俗稱說一句老賴也絕對夠不上污衊誹謗,充其量有點言辭不妥,虞書欣工作室也解釋了,算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誤會吧。

所以就這麼點事,至於如此深仇大恨嗎?非要砸掉對方的飯碗才甘心?

結果贏了戰爭,輸了口碑。本來是想捍衛偶像,結果反而連累了自己的偶像。

這樣的事情已經不勝枚舉了啊。

感覺蠻可悲的。

學校的官方微博號雖然沒有正面應對,但是在12日晚上分享了一段傳播學名著《烏合之衆》中的一段話:“羣體盲從意識會淹沒個體的理性,個體一旦將自己歸入該羣體,其原本獨立的理性就會被羣體的無知瘋狂所淹沒。”

這段話實在是對這場網絡大戰的最好概括和影射。

《烏合之衆》算是一本神書,雖然完成於1895年,但直到現在,依然堪稱是羣體文化千載不易的經典論述,可以用來解釋目前的互聯網文化和飯圈現象,許多論述甚至超前預知和完美概括了網絡暴力的行爲特徵。

即使毫無外力強制,他也願意自我壓抑原本健全的智能和判斷能力,讓羣體的意志代替自己的思考。

例如,人會展示出相當的從衆心理,他順從羣體的號令,本身充溢着令人難以置信的偏執、因人多勢衆而不可戰勝的盲目樂觀好戰和對個人責任的放棄。相應地,從前約束個人行爲的道德信條被遺忘和拋棄。

在一些具有導火線性質的事件發生後,羣體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調動組織資源和輿論渠道對異議者發動攻擊。

而起因多半是因某個陌生者發佈的意見言論並不符合該羣體的口味,甚至直接與該羣體的某些信條或價值相沖突。

最初遭到攻擊的一般是發出爲羣體所不喜的言論的本人,伴隨着事態的擴大和捲入對象的增多,攻擊範圍也會隨之擴大。

因這種網絡暴力的雙方力量並不對等,發起暴力的羣體力量普遍強於受攻擊者,也通常會演變成廣泛的“網絡欺凌”。

他們會做平時不會做的事情也不會覺得錯,他們變得沒那麼聰明,也變得有點心狠手辣。

當然,羣體本身並不一定都會導致破壞,“羣體即可以充當劊子手,也可以同樣輕鬆地充當殉道者。”

羣體都是爲了自己信仰的勝利而做出種種壯舉,所以信仰什麼,尊崇什麼纔是最重要的。

對於那些不愛我們偶像的人,我們可以不喜歡他們,但要允許他們存在,並且有自己表達不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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