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了《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報告》顯示,上海消保委測試的600款APP中58%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廣告沒有“關閉鍵”,僅有14.5%提供個性化廣告關閉入口。對此,不少網友稱:“APP廣告亂象,該治治了。”(1月16日《經濟日報》)

眼下,隨着互聯網的普及,手機用戶利用手機瀏覽新聞或工作已是十分普遍的現象。但每每打開手機網頁時,“APP廣告”便成了頁面的“必訪客”,這些“APP廣告”不但涉及的內容很多、很廣泛,有商品推銷、產品廣告,甚至還有色情信息廣告,部分廣告還存在着木馬植入、信息詐騙、強制消費等安全隱患,而且關閉按鈕很隱蔽,甚至“關閉難”。這些APP廣告於絕大多數用戶而言,幾乎沒有任何信息價值,可用戶想第一時間“關閉”APP廣告卻非一件易事,不是關閉按鈕很難找到,就是點擊關閉按鈕也關不掉,讓你對着彈窗廣告愛也不是,恨也不是。許多手機用戶一上網就開始對APP廣告“生怕。”

衆所周知,一些廣告商利用手機APP打廣告,推銷商品或信息,這也無可厚非。但問題是,APP廣告不能屢屢“關閉難”,更不能利用APP廣告發布一些色情信息,或盜取個人信息。可以說,APP廣告“關閉難”現象,不但嚴重影響手機用戶的正常工作、正常上網,而且有些廣告也涉嫌違法。因而整治手機“APP廣告”已是勢在必行。

根據我國《廣告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違反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可見,APP廣告並非“無監管”“無規矩”“無限制”,APP廣告“關閉難”也是一種違規行爲。

因此,筆者以爲,治理手機APP廣告“關閉難”需打“組合拳”。首先,監管要到位。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承擔起監管的主體責任,要嚴把APP廣告的審批關和准入關,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允許那些不良廣告商在手機網頁上發佈APP廣告或不良信息。其次,執法要從嚴。執法部門要對惡意發佈APP廣告行爲,或發佈不良信息行爲、或盜取個人信息行爲進行嚴懲重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該警告的要警告,該罰款的要罰款,該取締資格的要取締資格,絕不姑息,絕不縱容,更不能聽之任之。其三,APP廣告“關閉難”要規範整頓。不能任憑APP廣告的發佈者隨意設置“關閉難”按鈕,“爲難”手機用戶,要規範APP廣告“一鍵關閉”功能,讓手機用戶“想關閉就能關閉”。

同時,要加大對APP廣告中的色情信息發佈和盜取個人信息行爲的打擊力度。對於利用APP廣告推送低俗色情的廣告內容,以及盜取用戶個人信息等不法行爲,除了採取“高額罰款”之外,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倒逼其遵規守法,切實履行契約,從而讓APP廣告迴歸“正規”。

筆者相信,只要監管到位,執法從嚴,規範整頓,追究法律責任,就一定能有效治理手機APP廣告“關閉難”頑疾,從而給廣大手機用戶營造一個正常、有序、無干擾的上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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