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各國所訂條約規定之人身、財產與審案之權,剛果亦得享有;中國民人可隨意遷往剛果,買賣動產、不動產,經營工商業,均得享受最惠國待遇。

這是中剛《天津專章》條約中規定的內容,它發生在1898年5月12日,由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李鴻章與剛果全權大臣餘式爾於天津簽訂,整個條約只有這兩條內容。

剛果(金),位於非洲大陸中部,面積約234萬平方公里,它是世界上爲數不多的最不發達國家之一,經濟以以農業、採礦業爲主,工業欠發達。

如果單從表面上看,一個在今天就是最不發達的非洲國家,在一百多年前真的有能力威脅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嗎?要知道當時歐洲列強意大利想要強佔三門灣,清政府直接就強硬拒絕了,區區一個非洲小國真的有如此大的能力嗎?

其實1898年的剛果(金)其實就是比利時的殖民地,它的背後站着比利時這個歐洲列強,只是名義上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而已。自從比利時強佔剛果(金)後,比利時國王利奧波德二世用非常野蠻血腥的手段驅使當地民衆爲自己服務,比如修建鐵路、公路等,甚至倒賣黑人,還對抵抗分子實行殘酷鎮壓,由此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有數據表明,從1885年到1898年,短短二十幾年的時間,剛果(金)人口就從2500萬猛降至1000萬。

當時的剛果(金)屬於比利時國王利奧波德二世的私人財產,因爲勞動力不足,直接影響到其個人財產收入,爲了解決勞動力短缺問題,他將主意打向了勤勞喫苦又不愛反抗的中國人身上。

1887年,比利時向清政府遞交外交照會,希望招募華工到剛果(金),這個時候的清政府已經不是那個不知道英吉利在哪裏的國家了,緊緊扣住未和獨立國家剛果(金)簽約爲由而拒絕,無奈之下,比利時只好偷偷摸摸招募華工,成效甚微。

甲午中日戰爭後,西方列強紛紛在中國跑馬圈地,在這樣的背景下,比利時趁火打劫,威逼清政府與清政府簽訂了《中剛天津專章》,內容之一就是“中國民人可隨意遷往剛果”,說白了就是招募華工的意思。

《中剛天津專章》簽訂後,比利時想要更進一步,直接派出一隊黑人士兵駐紮中國爲招募華工保駕護航,誰知道主政的李鴻章到廣東任職,不久之後爆發了義和團運動,總理衙門長期無人主政,此事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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