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有關“坑爹”的報道屢見不鮮,但最近一起發生於深圳的案例實屬“坑娃”一絕。

1月3日廣東深圳,胡某因覺得兒子的新車停的位置不好,便幫兒子挪車,錯把油門當剎車,連撞5輛路邊小車、4輛電動車,最後逼停一輛貨車。

新車嚴重受損,被撞車輛也有不同程度損壞,所幸並無人員傷亡。交警迅速抵達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

經查實肇事司機胡某曾報考駕校,但未參加過正式考試,因此沒有駕駛證,屬無證駕駛。胡某稱兒子停車的位置不好,想幫其挪車,事發時太緊張誤把油門當剎車才引發連環車禍。

肇事車輛車主爲胡某之子,該車是其兒子2020年12月31日提的,里程還不到100公里,沒想到新車剛提不到三天就被撞得稀巴爛了。

初步估計,修車費約十五六萬,但無證駕駛屬於保險拒賠範疇。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無證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嚴重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所以此次事故胡某不僅要承擔全部責任,還因違相關法律條例將面臨罰款與拘留。

無證駕駛已經是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了,這起事故中司機還錯把油門當剎車,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故發生?

強化安全駕駛意識,遵章守紀規範行車,我們義不容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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