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關注“創事記”的微信訂閱號:sinachuangshiji 

文/唐亞華

來源:深燃(ID:shenrancaijing)

1月18日一大早,明星鄭爽前男友張恆的一條微博“引爆”熱搜。

乍一看內容平平無奇,但張恆在文中埋下了一個小細節:他滯留美國一年多是因爲要照顧兩個年幼無辜的小生命。

隨後,疑似兩個寶寶的出生證明也開始流傳,上面顯示一個男寶寶於2019年12月19日在科羅拉多州出生,另一個女寶寶在2020年1月6日出生於內華達州,兩份報告上母親一欄的名字均顯示“Shuang ZHENG”,父親名字爲“Heng ZHANG”。

網友馬上就炸了,順着時間線開始往回縷。根據出生日期,孩子應該是2019年初懷上的,隨後網友就扒出2019年1月鄭爽張恆在美國的照片。由於鄭爽近兩年來頻繁活躍在屏幕上,沒見到懷孕大腹便便的樣子,網友開始推測孩子是代孕所生。此事也引發了網友對代孕產業鏈的討論。

1月19日,鄭爽在微博上回應此事,稱“中美兩國的律師團隊從前年開始就從未放棄過維護我和我家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放棄過與對方溝通調解。在中國國土之上我沒有違背國家的指示,在境外我也更是尊重一切的法律法規。”

事實上,目前國內明令禁止代孕,但在美國、烏克蘭、俄羅斯等國家的部分地區,代孕已經形成一條成熟的產業鏈。跟隨深燃,我們來看看網上流傳的張恆、鄭爽孩子的出生證明透露了哪些信息,以及網友們熱議的代孕背後是一門怎樣的生意。

兩張出生證明背後

此次事件中,張恆聲稱滯留美國一年多是因爲必須照顧並保護兩個小生命。

現行的相關規定如何?智特醫療創始人張欣博士對深燃分析:“一般來說,如果父母都是中國人,孩子要申請旅行證。這個過程需要父母雙方填一系列信息,同時這個過程要進行公證,如果父母有一個人不同意,就沒辦法拿到孩子的旅行證。”

他提到,申請旅行證的過程非常簡單,用時也就兩到三個月,但一定要出生證上的父母去完成相關的申請材料和公證過程,如果雙方有一方不在美國,可以配合律師提交資料和公證。

有網友在美國聯邦法院系統查到,鄭爽和張恆的糾紛案將於2021年3月21日開庭。張欣表示,如果雙方離婚以後,孩子判給任何一方,這一方去辦理旅行證,孩子就能順利回國。

“如果網上流傳的出生證是真的,從上面能看出來的信息是,兩個孩子在不同的城市分別出生,前後相差不到一個月,說明這兩個孩子不是同一個人生的,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一個是當事人自己生的、一個是代孕的,另一種是兩個都是別人代孕的。”張欣表示。

網上流傳的一段音頻顯示,疑似鄭爽家人和張恆家人在爭執打胎和棄養孩子的事情。美國關於這方面的規定,張欣也做了解釋。他告訴深燃,在美國,引產是比較嚴格的,需要按照醫生的指示在有原因的情況下才能打胎,比如發現胎兒畸形、發育過程中出現異常、有遺傳病等。

另外他提到,代孕過程中還要進行父母權益公證,美國的規定是,如果採用第三方輔助生殖,懷孕6-7個月以後父母就要到當地法院去申請父母權益,“實際上就是告訴法院,懷孕的是代孕媽媽,孩子出生後真正的法律上的父母是誰,也就是明確孩子出生證上所要寫的父母名字,代孕媽媽帶着法院的報告住院生孩子,醫院就會按報告所示處理。”

張欣指出,目前流傳的出生證上寫的是鄭爽、張恆的名字,如果證明是真的,說明是他們在孩子出生前達成一致完成了父母權益環節。假如沒有完成這個環節,出生證上就是代孕媽媽的名字,也意味着這就是代孕媽媽的孩子,她有權選擇是否要引產,還是要自己撫養,或者交給社會機構收養

在他看來,兩個孩子是怎麼出生的不重要,這是父母的選擇,“我更擔心的是,未來怎麼保護兩個孩子的隱私,怎麼讓他們不受社會意見的影響,健康、正常地成長。”

截至目前,網上流傳的出生證和音頻的真實性尚未得到鄭爽和張恆的確認。

隱祕火熱的生意

事件背後,代孕這個並不陌生的字眼再次被輿論抬上風口浪尖。

代孕,是指在體外受精的卵子形成胚胎後,將其植入代孕母親子宮內,由代孕母親替人完成懷孕和分娩的過程。

來自北京的44歲的諾藍就在幾年前在美國做了代孕,總共花費約100萬元。從2016年底開始折騰,歷時兩年,他終於接回了孩子。

最早他想要個亞洲人的卵子,但後來發現價錢特別高,大概要五六萬美元,“外表比較好,學舞蹈的這種,都要六七萬美元了,後來我還是選了一個白人的卵子,大概兩三萬美元。”

找卵子也費了很大的周折,諾藍無奈表示,第一位女士是身體條件不行,第二位是卵子太少,一直到第三位纔行,來回就過去了半年。這三位女士的體檢等費用都由他來負擔。

做好胚胎了之後就是移植,代孕媽媽要打激素,第一次他們就移植失敗了,後來才查明是因爲孕媽使用的激素劑量不對,找到了原因之後才啓動第二次移植。

代孕的過程諾藍沒有去美國,他在美國醫院在香港合作的實驗室裏取了精子,由實驗室將精子寄往了洛杉磯。

終於在2018年2月,諾藍去美國接回了自己的孩子。現在他覺得一切都還不錯,只是會碰到孩子對母親的認知問題,“我有一個比較親近的表妹,我家小孩就跟着我妹妹的孩子一塊叫她媽媽。”

代孕過程中,他接觸過各種各樣的中介,從報價來看行業就很亂。機構通常要價幾十萬到一百多萬元不等,爲了賺錢他們還會提供各種莫名其妙的方案,比如建議兩個男士共用一個女士的卵子。另外,在他印象裏,很多機構跟誰籤合同、錢給誰、什麼時候交錢都很混亂,應該是一步一步交錢的,但有的機構要求一次交清。

背後的產業鏈

就是這樣一套看似簡單的代孕流程,因爲強勁的市場需求,已經形成了一條完善的產業鏈。

目前能夠提供代孕業務的主要是美國、烏克蘭、俄羅斯的部分地區,烏克蘭代孕因爲價格相對較低,被稱爲“歐洲子宮”。不過,曾經一度代孕產業發達的泰國,已經在幾年前將代孕列入禁止行業了。

從業者任俠告訴深燃,他接觸的客戶主要有幾類:第一種是有生育障礙的夫婦;第二種是二胎開放之後,有的夫婦年齡大、自然受孕幾率低;第三種是本身有孩子,但孩子在成年後因故離世,父母一直走不出陰影;最後一種是LGBT人羣。

代孕的精子和卵子來源有幾種方式,包括自精自卵、自精異卵、異精自卵、異精異卵,國內相對正規的做輔助生殖的第三方機構在做這樣的業務。他們先幫客戶做整體方案,爭取先做試管嬰兒,如果不成,他們跟國外的醫院合作提供代孕服務。

我們都知道,代孕在國內是明令禁止的,爲什麼有第三方機構堂而皇之在做這一業務呢?據任俠介紹,這些第三方機構不在國內做任何操作,只給客戶提供方案,所有的合同文件都是以發生地爲準的,比如在美國去代孕,客戶是跟美國的醫院籤合同。

在代孕價位上,不同的地區、診所、代孕媽媽、年齡、人種費用都不一樣,平均來看,“美國代孕收費在100萬-200萬元之間,烏克蘭和俄羅斯代孕大約是80萬元,代孕媽媽、醫院、第三方機構分別能拿到錢的比例約是3:4:3。”任俠提到。

據他介紹,也有機構提供不同的套餐,比如單獨做一次60萬元,包成功160萬元。去美國的人有不少需求是身份需求,但是現在簽證比較難辦,烏克蘭是落地網籤,北京有直飛烏克蘭的航班,風險比較低,辦理手續方便。

深燃拿到的一份報價表顯示,借卵+代孕美國單次試管週期費用爲3.6萬美元,裏面包括了一些檢查費用,不包括代孕週期費用、卵子捐獻費用等重要部分。

流程上,該報價單也詳細列出了從體檢、挑選捐卵人、挑選孕母、簽訂合同、胚胎植入到辦理證件接寶寶順利回國的全過程。

第三方機構通過什麼手段獲取客戶呢?事實上,他們的渠道包括網絡推廣,在各種網站、貼吧發廣告;第二,在各種地方張貼小廣告;第三,熟人介紹。

“他們通過一些途徑獲得了這些客戶之後會開推介會,介紹自身的優勢。客戶確定要做之後,第三方機構可能會在國內做一些相關準備工作,比如檢查身體,打排卵針,到正式取卵的時候再去國外。”任俠說。

在一些國家,代孕產業鏈就非常成熟了,據張欣介紹,美國有專業的第三方中介機構,還有試管嬰兒中心、代孕機構、供卵機構、精子庫。

代孕過程曲折,更可怕的是遇上騙子。作爲從業者,任俠對行業亂象體會頗深。他提到,代孕的每個環節都可能有坑,用戶在沒有辨識能力的情況下,很容易上當。

“很多中介機構壓根就是來騙你的,別人報價80萬,他報30萬,交完錢之後表面上按流程走了一遍,其實什麼都沒有進行,隨後告訴你代孕失敗了,不斷讓你加錢,事實上你的卵子可能流到別的市場被轉賣了,我見過被要求加錢最多的客戶加了270萬。”而且,他提到,孩子出生的過程中發生的意外或出生之後有先天性疾病,大多數都是機構來處理。

最近一年來,疫情阻斷了去海外的路。任俠表示,國內違規代孕活動更加猖獗了,目前國內的代孕價格也高達80萬元,代孕媽媽主要來自一些貧困地區,她們大約能拿到20萬元的報酬。

有關部門對此的打擊也一直沒停下,卵子交易一直在被嚴打。

有哪些法律風險?

一個核心問題是,違規的代孕爲什麼屢禁不止,第三方機構從事代孕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長期研究醫療法律問題的北京至普律師事務所主任李聖告訴深燃,我國法律對代孕是完全禁止的。他指出,代孕之所以違法,一方面是因爲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的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爲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另一方面,實踐當中的代孕往往是有償的,代孕者或者代孕方明顯出於牟利之目的,將孩子作爲商品交易的對象,故代孕有違公序良俗、社會公德,甚至觸犯刑法,與我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相悖,其違法性顯而易見。

同時他提到,第三方機構參與代孕的醫療人員或涉嫌非法行醫等刑事犯罪或涉嫌詐騙罪。而且,代孕一旦成功,代孕者生產了嬰兒後,雙方有金錢交易,涉嫌拐賣婦女兒童。

“由於國內不允許非法捐精捐卵、凍卵、代孕等操作,如果有機構介紹用戶去國外做國內違規的事情,介紹對接環節也屬於違規經營,”但這中間也有個漏洞,李聖提到,“如果機構僅僅做的是信息類、科技類諮詢,就是合法的。通常這樣的公司業務有一定的隱蔽性,說的和做的是否一致難以判定,而且在文件製作上,可能簽訂的合同有意去規避國內的法律風險,再加上他們的實際業務操作在國外,取證很難。”

有律師指出,我國法律規制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和技術人員,對於找人代孕的行爲目前我國並未有明確法律進行規制,最多承擔道德方面的責任,不涉及法律責任。

到了做代孕的父母身上,他們最大的風險來自代孕生子後,孩子回國的關卡以及孩子之後的身份問題。

“我有個朋友在泰國做了代孕,辦好了旅行證、護照,也有出生證,但因爲出生證上有泰國孕母的名字,泰國官方認爲他違規做了代孕,海關不予通過。最後他在機場跟海關糾纏了三天三夜,對方纔讓他走。”諾藍說。

此外,諾藍也見過不少孩子存在身份問題,比如在泰國代孕的小孩,出生證和戶口本上寫着的母親是代孕媽媽的名字,孩子上學以後,並沒有這個“媽媽”的證件,也會很麻煩。

*題圖來源於Pexels。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任俠、諾藍爲化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