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妇联关于2021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拟推荐名单公示
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省驻安单位推荐、申报,经安顺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安顺市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拟推荐对象
1. 西秀区就业局
2.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检工作室
3.国家税务总局普定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4.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拟推荐对象
1.李万华(安顺市普定县定南街道陇黑村党支部书记)
2.张 璇(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3.潘美芳(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三、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2.贵州绿野芳田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安顺市妇联发展权益部反映。
联系电话:(0851) 33282595
传真电话:(0851)33284786
联 系 人:刘 梅
电子邮箱:assflfzqyb@ 163.com
安顺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月13日
来源:安顺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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