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大地 (公衆號:海哥商業觀察 ID:hgsygc)

“我爲多多守邊疆。”

這句話是真心話,還是寫給領導看的,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寫下這句話的拼多多員工,一位22歲花季少女,已猝死在了加班回家的路上。那一天,她加班到凌晨一點。

由此引發的對於互聯網公司加班文化的熱議,至今仍在持續。“加班”再次成爲一個社會繞不開的話題。然而,公衆討論的再火,卻未必能夠帶來什麼實質性的改變。

1月6日,拼多多股價大漲12%,讓很多對拼多多心生反感的人更爲惱火。拼多多內部員工爆料,猝死事件發生後,公司沒有絲毫改變,一切加班照舊。

其實,在加班這件事上,互聯網公司是空前一致的。加班是家常便飯,大家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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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加班人

拼多多的“糟心事”還沒結束。

1月10日,一位自稱是拼多多員工的UP主王太虛wray在題爲《因爲看到同事被抬上救護車我被拼多開除了》的視頻中痛陳拼多多的加班“罪行”:

(1)上海本部每個月必須工作滿300個小時,買菜業務員工必須滿380個小時。

(2)請假必須加班補滿缺少的工時,否則影響績效,會被談話詢問。

(3)強制剋扣法定假日,超過三天的法定假日都會被要求提前返工。

除了拼多多,其實多數互聯網公司都在比着“加班”。

有網友王先生向海哥商業觀察劇透,他所在的一家K12、B輪融資在線教育公司,幾乎每天都加班,而且沒有加班費,節假日更是沒有界限的加班。

他介紹,他所在公司大多數員工7點前基本不會離開,實際下班點6點,走早了會被認爲是不敬業。中層則更晚,一般八九點以後下班,九十點鐘能夠到家。

王先生的職位是內容運營,但因爲工作界限不清晰,幾乎要求所有運營和編輯都要做用戶服務。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加重加班時長。他認爲,公司加班主要還是處於節約人力成本。一個人同時跨崗位做幾種工作,一是工作量大,二是各種人手不足造成上下工作銜接斷裂,造成很多無必要的工作重複、時間軸拉長,因而整體工作效率低、拉長了工作時間。

然而,老闆卻明確表:班必須要加,錢肯定沒有,不加班的同志不是好同志,下班就走的同志看來是工作量還不夠飽和。

在知乎上,在搜索框中輸入關鍵詞“華爲 加班”,下拉列表中的第一二條分別就是:“華爲加班有多恐怖”、“華爲加班嚴重嗎”。

華爲加班是出了名的。在“華爲加班有多恐怖?”問答下,第一句就是:“華爲的家屬,只有在華爲員工退休的時候才能一家團圓”。這看起來有誇張之嫌,但一定是加班到了很嚴重的程度。

一位匿名用戶則留言到:“老婆,早點休息,我可能要11點纔回去。果然,第二天中午11點回到了家裏。”熱度第三的留言則是:據說某人週日早晨九點去華爲面試,面試完了出來叫出租車。剛上出租車,出租司機對他說:喲哥們,下班了啊。

這些留言讀起來是像段子,讓人忍俊不禁,卻是華爲人實實在在的奮鬥記錄。知乎上,僅“華爲加班有多恐怖?”這一個話題,目前關注者就有25629人、瀏覽量達1.15億。

在網上,互聯網公司加班的排行榜,一次又一次的傳閱;加班人的吐槽,一條蓋過一條。還有很多人,很多年一直加着班,卻從來沒說過什麼話,比如一些小微企業的老闆,頭頂爲自己奮鬥的名義,其實一定程度上也是在爲員工打工而加班。那些大廠裏的加班狂,卻會拿着比大衆高50%甚至一倍的工資,很多人擠破頭都進不去。而另一些人,掙着微不足道的幾兩碎銀,想多加點班攢點錢,卻也未必有機會。

原來,加班也是圍城。但加班,不應該是對勞動法的完全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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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玩法”花樣多

只說加班,還是有些籠統,其實加班也可以分成很多種。不同的加班,還是存在很大差距的,可按照S、A、B、C、D級五級分如下:

D:養老級互聯網行業,加班現象是普遍的,但並不是所有的互聯網公司都加班。有些公司不但福利待遇高,而且很少加班。由於這一特點,被那些經常加班的互聯網“社畜”形容爲“養老公司”。最典型的就是一些外企,比如微軟(中國)、蘋果(中國)。另外搜狐也很適合“養老”,張朝陽去年還曾經因爲遲到罰款制度上了熱搜。其實張朝陽是個體面老闆,曾癡迷“修仙”的他有加班鬥志的時候並不多。口碑較好的還有豆瓣、知乎等,也就這麼多了。C:常規級最普通的就是偶爾加班,比如突然有要緊的工作要在工作要在指定時間內完成。這在各種公司中都很常見,加個班也可以理解。再上一層就是趕工期加班,比如某段時間產品要上線,這段時間往往會有一個密集的加班期。但在大公司中,一款產品對應團隊最多幾百人,且加班的多是技術類崗位,形不成公司式加班制度。大家總吐槽互聯網公司加班,其實在所有互聯網公司加班案例中,還是以這兩類爲主。即:多數非技術類員工偶爾加班,技術類員工趕工期加班。只不過大公司的技術崗通常有趕不完的工期,所以加班更爲常見,但終究沒有形成制度和常態。且此類公司週末加班、值班通常是有加班費的,如老牌互聯網公司新浪。B:大小周比非強制性加班,再上一層就是大小周了。此類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每隔一個週末,即一週單休加一週雙休。A:996比大小周還過分的,就是被人民羣衆深惡痛絕的996,即早上9點上班,加班到晚上9點,每週工作6天。996在大型互聯網公司十分常見,比如華爲、阿里、拼多多、京東、遊族網絡等。說明一下,這些公司並沒有強制要求所有員工每天必須996,但相當一部分員工996工作制已成既定事實。S:每天加班+全年無休996並不是終點,還有更高一層。比如拼多多這名去世員工,屬於多多買菜部門。據網絡爆料,其實行的工作制是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全年無休,每月工作滿400小時。據報道,拼多多這名員工在去世前已連續工作30小時,於凌晨1:30下班路上暈厥倒地,其所處城市烏魯木齊當天氣溫是-16℃—-21℃。

3爲何人們“愛加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我國勞動者一天工作時間爲 8 小時,平均每週工時不超過 40 小時;加班上限爲一天 3 小時及一個月 36 小時。法律規定很明確,但大量的互聯網公司並沒有落實。也從沒見過某家公司或老闆因爲違法加班被罰。員工想維權只能法院起訴,付出太多精力不說,以後找工作也更難了。縱覽全球加班文化在亞洲最爲盛行。美國流行的是“不加班文化”,歐洲每週平均工作35小時,近年還有呼籲28小時和每週工作四天的。在亞洲,中日韓加班文化尤爲盛行。日本的加班一族被戲稱爲“社畜”,在70、80年代經濟騰飛之際加的最狠,那時一家男主準時下班回家會被看作無能。對應的韓國則是“漢江奇蹟”時期,“領導不走我堅決不走”文化蔚然成風。爲何亞洲人“愛”加班?這裏有多重原因,歐美等發達國家也經歷過瘋狂加班時期,比如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剝削時代,結果是誕生了共產主義和爆發大罷工,幾經糾正以來,“加班是一種落後文化”已經形成共識,且對這一侵犯人權行爲形成了普遍警惕。而在亞洲,大家都是剛富起來,沒有或少有歷史上,資本家和工人階級之間鬥爭這些血的教訓,加起班來也就更加肆無忌憚。且在經濟上,大家都是追趕者,都剛脫貧,急於過上西方人的富裕生活,加起班來也更心甘情願。亞洲人多地少,生存壓力大。祖祖輩輩們“鋤禾日當日,汗滴禾下土”早已習慣。進入現代,大家也從小飽受學習壓力,光寫作業或上晚自習就要上到晚上10點,加班才加到9點也就不覺得那麼苦了。但日本和韓國最近幾年都有減少加班的趨勢,一方面老齡化加劇,年輕勞動力減少,讓勞動者多了一分市場話語權;另一方面,日本和韓國也有很多“過勞死”事件,進入網絡時代“過勞死”更容易引發廣泛的關注,從而倒逼立法跟進。近年日本、韓國都出臺了相關法律,並得到了較好的執行。

除了拼搏奮鬥的文化因素,導致加班的主要因素還有資本驅動和管理低效。對於一個處於高速發展中的年輕企業而言,高速增長的業績首先就是用人“堆出來”的。據一位曾經前往拼多多應聘的零售人士透露,在拼多多是一個人能幹四個人的事情,而在原來的老公司是“四個人幹一個事情”。近年來,拼多多始終保持高速增長,2019年營收達301億元,員工總數爲5828人,人均創收達517.19億元,比阿里巴巴、京東的人均創收能力還要高。在管理層面上,員工做加班,無非是兩種情況:一種是人手不夠;另一種是人不行。人手不夠,該加人則加人;人不行,就得培養,培養不了該開掉就開掉。話說得是如此輕巧,做起來卻沒有那麼容易。因此,加班很多時候其實是企業、管理者以及員工迴避問題的表現。一種可能是企業沒能做好人和事的合理匹配,一種可能則是員工並不足以勝任而只能通過延長時間來彌補。歸根結底,非正常的加班,就是一種低效管理和落後文化的表現。4警惕惡性加班競爭有人說,互聯網大廠雖然996,但工資更高;員工加班,是自願奮鬥;不加班是貪圖安逸,而且還要自己承受貪圖安逸的後果。細細琢磨,此番言論存在多重邏輯錯誤。首先,互聯網大廠工資高,不是因爲自願加班,而是因爲其所招聘員工本身掌握較高的勞動技能,值這麼高的工資。不然公司大可以低於其一倍的工資,去招兩個不加班的低技能員工來完成更多的工作。之所以沒有,就是因爲其看重更高的勞動技能。根據勞動法計算,一名996工作制沒有加班費的員工,只有拿到當前工資的 2.275 倍纔不喫虧。其次,8小時工作制,是每個勞動者正常的基本權利,也是基本的生活需求。每天不工作纔是貪圖安逸,每天工作8小時,算上中國大城市普遍的出行成本,已經稱不上什麼安逸,本身就是在奮鬥,值得換回本該屬於自己的體面生活了。而996早已超出了奮鬥的概念,明明就是在賣身,而且是卑微的賣身。更嚴重的是,一部分互聯網大廠996,會導致不公平市場競爭、不公平的用工環境。連賣的最多的華爲都996,小米不996怎麼與其競爭?連小米都996,那些競爭力本就更低的黑米、黃米、花生又如何不996?長久下去,勢必造成一家企業不996就沒有競爭力,那些本不想996,最後不得不996的惡性競爭環境。對於勞動者也是如此,一些人出賣(無加班費)自己的業餘時間勞動,獲得了高薪或晉升機會,其本身就帶有惡性競爭色彩。在這種環境下,每個人要想獲得這樣的機會也必須額外出賣自己的勞動時間。可反過來,只要勞動法真正落實,大家都自覺不加班,明明可以都不出賣自己的額外勞動時間,照樣公平獲得高薪和晉升的機會。這並非什麼多麼遙遠的理想狀態,隔壁美國和歐洲不都是這樣嗎?只要把勞動法落實到位,切實明確好懲罰措施,就夠了。

有人說,這會降低中國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這種說法,若放在過去,大家底子薄、飯都喫不飽,大家努力奮鬥加班只爲喫上頓肉的時候,還情有可原。如今大家基本在一個起跑線上,還想靠偷偷加班,壓榨員工血汗提升自己的競爭力,本就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大家都是工作8小時,憑什麼就你會沒有競爭力呢?靠壓榨員工就能獲得競爭力,誰又肯去創新呢?但是,怎樣才能解決創新和效率、質量的問題,又是另外一個大問題。如果員工和企業都能夠做到平衡好創新和效率、質量,加班與否其實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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