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提請初審: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今天(1月2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草案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安全風險預防控制體系,加大違法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完善政府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和責任制度,強化基礎保障能力。

草案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草案提出,有關部門應當將重大事故隱患納入相關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治理督辦制度,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全國統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系統。

草案進一步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在現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基礎上,普遍提高了對違法行爲的罰款數額。增加生產經營單位被責令改正且受到罰款處罰,拒不改正的,監管部門可以按日連續處罰。

針對安全生產領域“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等問題,草案提出,加大對違法行爲惡劣的生產經營單位關閉力度,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對主要負責人實施職業禁入。草案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爲的聯合懲戒和公開力度,規定監管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予以聯合懲戒;有關部門和機構對存在失信行爲的單位及人員採取聯合懲戒措施,並向社會公示。(總檯央視記者 張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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