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沂市人民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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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號

2020年12月2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臨沂市羅莊區2020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40號)批准徵收我市羅莊區土地0.7871公頃,爲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集體土地。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次徵收土地共1個地塊,具體情況如下:

該地塊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徵收總面積0.7871公頃(合11.8065畝),爲建設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臨沂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土地位於臨沂市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爲150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爲118.0650萬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臨沂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8號)規定執行。依據經各方簽字確認的《青苗和地上物調查登記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爲46.7763萬元,青苗補償費總額爲1.2320萬元,兩者共計補償總額爲48.0083萬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1、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118.0650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撥付到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居委會賬戶,由該居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羅莊區2020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40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2號

2020年12月2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24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32號)批准徵收我市羅莊區土地20.4459公頃,爲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集體土地。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次徵收土地共5個地塊,具體情況如下:

地塊1,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徵收總面積0.1769公頃(合2.6535畝),其中農用地0.1749公頃(爲水澆地),建設用地0.0020公頃(爲公路用地),土地用途爲住宅用地;

地塊2,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徵收總面積0.5205公頃(合7.8075畝),爲農用地(水澆地),土地用途爲住宅用地;

地塊3,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徵收總面積4.0513公頃(合60.7695畝),爲建設用地(城鎮住宅用地4.0307公頃、公路用地0.0206公頃),土地用途爲住宅用地;

地塊4,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徵收總面積4.5052公頃(合67.5780畝),爲建設用地(城鎮住宅用地4.4812公頃、公路用地0.0240公頃),土地用途爲住宅用地;

地塊5,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徵收總面積11.1920公頃(合167.8800畝),爲建設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土地用途爲住宅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臨沂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土地位於臨沂市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爲150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爲3066.8850萬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臨沂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8號)規定執行。依據經各方簽字確認的《青苗和地上物調查登記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爲1.1730萬元,無青苗補償費,兩者共計補償總額爲1.1730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1、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3066.8850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撥付到盛莊街道小白衣莊社區居委會賬戶,由該居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24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32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3號

2020年12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17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92號)批准徵收我市羅莊區土地8.4702公頃,其中盛莊街道吳家白莊村集體土地8.4702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次徵收土地共1個地塊,具體情況如下:

該地塊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吳家白莊村,徵收總面積8.4702公頃(合127.0530畝),其中農用地2.2390公頃(爲耕地),建設用地6.2312公頃(爲城鎮住宅用地)。土地用途爲醫衛慈善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臨沂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盛莊街道吳家白莊村土地位於臨沂市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爲150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爲1270.5300萬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臨沂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8號)規定執行。依據經各方簽字確認的《青苗和地上物調查登記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爲48.1360萬元,青苗補償費總額爲0.1259萬元,兩者共計補償總額爲48.2619萬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盛莊街道吳家白莊村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1、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1270.5300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撥付到盛莊街道吳家白莊村村委會賬戶,由該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17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92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4號

2020年12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89號)批准徵收我市羅莊區土地12.4100公頃,其中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集體土地5.7612公頃、店子村集體土地3.1160公頃、葛莊村集體土地3.5328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次徵收土地共8個地塊,具體情況如下:

地塊1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徵收總面積0.4121公頃(合6.1815畝),爲未利用地(其他草地)。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2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店子村,徵收總面積1.4040公頃(合21.0600畝),其中農用地0.6146公頃(水澆地0.5666公頃、溝渠0.0480公頃),建設用地0.7894公頃(爲農村宅基地)。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3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徵收總面積1.0731公頃(合16.0965畝),爲農用地(水澆地0.8790公頃、農村道路0.1941公頃)。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4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葛莊村,徵收總面積0.3200公頃(合4.8000畝),爲農用地公頃(水澆地0.3014公頃、農村道路0.0186公頃)。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5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徵收總面積0.5805公頃(合8.7075畝),其中農用地0.5622公頃(水澆地0.5249公頃、農村道路0.0236公頃、溝渠0.0137公頃),建設用地0.0183公頃(爲農村宅基地)。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6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徵收總面積0.2357公頃(合3.5355畝),爲農用地(水澆地0.2263公頃、溝渠0.0094公頃)。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7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葛莊村,徵收總面積2.6084公頃(合39.1260畝),其中農用地2.3554公頃(水田1.6809公頃、旱地0.5201公頃、農村道路0.0595公頃、坑塘水面0.0866公頃、溝渠0.0083公頃),建設用地0.2530公頃(爲農村宅基地)。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8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店子村、葛莊村,徵收總面積5.7762公頃(合86.6430畝),其中農用地4.8265公頃(水田3.2827公頃、水澆地0.1208公頃、旱地1.1627公頃、農村道路0.0522公頃、溝渠0.0080公頃、田坎0.2001公頃),建設用地0.9497公頃(爲農村宅基地)。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臨沂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店子村、葛莊村土地位於臨沂市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爲150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爲1861.5000萬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臨沂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8號)規定執行。依據經各方簽字確認的《青苗和地上物調查登記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爲363.0202萬元,青苗補償費總額爲13.4682萬元,兩者共計補償總額爲376.4884萬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店子村、葛莊村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1、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1861.5000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分別撥付到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居委會賬戶、店子村村委會賬戶、葛莊村村委會賬戶,由上述居(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村)民議事規定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89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5號

2020年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258號)批准徵收我市羅莊區土地4.8719公頃,爲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集體土地。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次徵收土地共1個地塊,具體情況如下:

地塊1位於羅莊區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徵收總面積4.8719公頃(合73.0785畝),爲農用地(水澆地4.6206公頃、農村道路0.1967公頃、溝渠0.0546公頃)。土地用途爲交通運輸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臨沂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土地位於臨沂市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爲150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爲730.7850萬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臨沂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8號)規定執行。依據經各方簽字確認的《青苗和地上物調查登記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爲97.4910萬元,青苗補償費總額爲2.9978萬元,兩者共計補償總額爲100.4888萬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1、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730.7850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撥付到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居委會賬戶,由該社區居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258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6號

2020年12 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臨沂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及配套管網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271號)批准徵收我市羅莊區土地6公頃,爲高都街道小塘崖村集體土地。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本次徵收土地共1個地塊,具體情況如下:

該地塊位於羅莊區高都街道小塘崖村,徵收總面積6公頃(合90畝),爲農用地(水澆地)。土地用途爲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1、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臨沂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高都街道小塘崖村土地位於臨沂市第Ⅲ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爲127.5萬元/公頃。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爲765萬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臨沂市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88號)規定執行。依據經各方簽字確認的《青苗和地上物調查登記表》,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爲236.0200萬元,無青苗補償費,兩者共計補償總額爲236.0200萬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高都街道小塘崖村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1、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765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撥付到高都街道小塘崖村村委會賬戶,由該村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及配套管網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271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8號

2020年12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程梅路-石家村道路工程(臨工路東延)建設項目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70號)批准徵收我市河東區土地7.1352公頃,其中朝陽街道東重溝社區土地0.9646公頃,西重溝社區土地4.0083公頃,石家村社區土地2.1623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1位於河東區朝陽街道東重溝社區、西重溝社區,面積4.3466公頃。其中朝陽街道東重溝社區土地0.3383公頃(旱地0.1766公頃,果園0.0456公頃,其他林地0.1075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0086公頃);朝陽街道西重溝社區土地4.0083公頃(水澆地1.4429公頃,有林地0.0182公頃,農村道路0.0433公頃,設施農用地1.1863公頃,城鎮住宅用地(建制鎮)1.0825公頃,公路用地0.1050公頃,水工建築物用地0.1301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公路用地。

地塊2位於河東區朝陽街道東重溝社區、石家村社區,面積2.7886公頃。其中朝陽街道東重溝社區土地0.6263公頃(旱地0.4555公頃,農村道路0.0016公頃,設施農用地0.1692公頃);朝陽街道石家村社區土地2.1623公頃(旱地1.0725公頃,農村道路0.0077公頃,坑塘水面0.1794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8826公頃,水工建築物用地0.0201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公路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村(居)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程梅路-石家村道路工程(臨工路東延)建設項目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70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9號

2020年12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前楊墩村至三官廟村道路工程(泉州路)建設項目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75號)批准徵收我市河東區土地5.6469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前楊家墩社區土地0.1847公頃;朝陽街道東孫家莊社區土地0.6126公頃,廟前社區土地1.5366公頃,文家官莊社區土地0.7653公頃,鞦韆園社區土地1.3113公頃,鄭田莊社區土地0.7330公頃,中田莊社區土地0.0687公頃,王田莊社區0.4347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1位於河東區芝麻墩街道前楊家墩社區,朝陽街道東孫家莊社區、廟前社區,面積2.3339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前楊家墩社區土地0.1847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1847公頃);朝陽街道東孫家莊社區土地0.6126公頃(旱地0.4566公頃,農村道路0.0228公頃,設施農用地0.0780公頃,公路用地0.0148公頃,河流水面0.0404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公路用地。

地塊2位於河東區朝陽街道文家官莊社區、鞦韆園社區、鄭田莊社區、中田莊社區、王田莊社區,面積3.3130公頃。其中朝陽街道文家官莊社區土地0.7653公頃(旱地0.2499公頃,坑塘水面0.0898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4256公頃);朝陽街道鞦韆園社區土地1.3113公頃(旱地1.2096公頃,農村道路0.0477公頃,水工建築物0.0540公頃);朝陽街道鄭田莊社區土地0.7330公頃(水澆地0.0019公頃,旱地0.0193公頃,農村道路0.0001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7117公頃);朝陽街道中田莊社區土地0.0687公頃(農村道路0.0001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0686公頃);朝陽街道王田莊社區土地0.4347公頃(水澆地0.0844公頃,旱地0.0024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3479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公路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村(居)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前楊墩村至三官廟村道路工程(泉州路)建設項目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75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0號

2020年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217號)批准徵收我市河東區土地3.8786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前朱汪社區土地1.6823公頃,小崗社區土地1.1061公頃,西朱汪社區土地0.0617公頃,王橋社區土地0.6952公頃;梅家埠街道姜家墩社區土地0.3333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1位於河東區芝麻墩街道前朱汪社區、小崗社區,面積2.0619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前朱汪社區土地0.9558公頃(旱地0.1627公頃,其他林地0.6475公頃,溝渠0.1456公頃);芝麻墩街道小崗社區土地1.1061公頃(水田0.1543公頃,水澆地0.1249公頃,旱地0.7930公頃,農村道路0.0214公頃,溝渠0.0125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商業用地。

地塊2位於河東區芝麻墩街道前朱汪社區、西朱汪社區,面積0.3974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前朱汪社區土地0.3581公頃(旱地0.3530公頃,農村道路0.0010公頃,溝渠0.0041公頃);芝麻墩街道西朱汪社區土地0.0393公頃(旱地0.0252公頃,果園0.0131公頃,農村道路0.0010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商業用地。

地塊3位於河東區芝麻墩街道前朱汪社區、西朱汪社區,面積0.3908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前朱汪社區土地0.3684公頃(旱地0.2835公頃,其他林地0.0144公頃,農村道路0.0705公頃);芝麻墩街道西朱汪社區土地0.0224公頃(旱地0.0210公頃,農村道路0.0014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商業用地。

地塊4位於河東區芝麻墩街道王橋社區,面積0.6952公頃(旱地0.5990公頃,農村宅基地(村莊)0.0962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科教用地。

地塊5位於河東區梅家埠街道姜家墩社區,面積0.3333公頃(旱地0.3333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科教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村(居)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2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217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臨沂市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2021年第11號

2020年12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16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91號)批准徵收我市河東區土地7.6666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範家溝社區土地6.1130公頃,大崗社區土地1.5536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1位於河東區芝麻墩街道範家溝社區、大崗社區,面積7.6666公頃。其中芝麻墩街道範家溝社區土地6.1130公頃(農村道路0.1068公頃,坑塘水面6.0062公頃);芝麻墩街道大崗社區土地1.5536公頃(水田0.0981公頃,坑塘水面 1.4555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商服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徵收費用及標準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村(居)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2020年第16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91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臨 沭 縣 人 民 政 府

徵 收 土 地 公 告

2021年第1號

2020年12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蛟龍通用機場項目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71號)批准徵收我縣土地25.1895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項目宗地位於老327國道以南,沭牛路以東,龍潭水庫以西,總面積25.1895公頃,涉及臨沭縣臨沭街道龍河村;蛟龍鎮蛟龍社區、山子村3個村(社區)集體土地。

其中:臨沭街道龍河村集體土地0.5166公頃(其中耕地0.4913公頃,溝渠0.0253公頃);蛟龍鎮蛟龍社區集體土地18.9362公頃(其中耕地18.3144公頃,農村道路0.4701公頃,溝渠0.1517公頃),山子村集體土地5.7367公頃(其中耕地5.1181公頃,農村道路0.4513公頃,溝渠0.1673公頃)。該地塊土地作爲機場用地,

二、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附後。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爲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臨沂蛟龍通用機場項目建設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2020〕1171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9日

你家在此範圍內嗎?

快告訴鄉親!

來源:琅琊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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