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兔子引发的口水仗

在艺术家眼中仿佛万物皆为艺术

近日,在各种大瓜席卷社交媒体之时,热搜榜竟然存在着一只兔子。

这只卡通兔子形象源自广州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院长冯峰在广州举办的“鸭兔元旦”展览。

左图为冯峰作品,右图为米菲兔

网友发现,部分作品和家喻户晓的卡通形象“米菲兔”惊人相似。

由冯峰创造的兔子和米菲兔的唯一区别是,冯峰将米菲兔的“X”小嘴换成了鸭子嘴。

到底是艺术解构还是抄袭?围绕这一话题讨论迅速展开。

随后冯峰在社交媒体发表言论表示,艺术创作是一种社会研究,一切我们熟悉的商业符号都属于公共知识和信息,都是艺术创作的词汇。

显然,网友并不买账。

30岁和70岁

作为一个广州市本地的免费展览,这展览显然没有能力让自己获得如此高的关注。正是因为内容的高度争议,引发了网友的愤怒。

在经王思聪转发和点评后,兔子被送上了热搜。

网友笑称,王思聪从娱乐圈纪律委员变成了学术委员会评委。

大部分网友的愤怒源自于一个家喻户晓的形象,仅仅是变了一张嘴,便可以被堂而皇之展出,而作者甚至是高等学府的教授。

在展览开幕时,冯峰对媒体表示,自己根据鸭兔图形开始了持续30多年的同题创作。鸭兔主题的创作分为四个阶段,在2013年左右,鸭兔已经有了一个卡通形象。“此次的展览可以说是第四阶段了,这个形象有了拟人化的角色,有家庭,有爸爸、妈妈、奶奶,和23个同班同学。”

在争论中,冯峰表示,自己在1993-1995年间,阅读哲学家维特斯根坦的《哲学研究》时,受到了他对鸭兔图形讨论的影响,创作出了第一件《鸭兔》作品。

冯峰发布的鸭兔创意方案。来源:冯峰个人微博

也就是说,冯峰的鸭兔已经快30岁了。

很快,Miffy米菲中国官方账号发文表示,米菲兔是由荷兰画家迪克·布鲁纳于1955年创作完成,每个造型都是由迪克·布鲁纳先生一笔笔手绘完成,作者对颜色和线条的讲究到了极为苛刻的地步。正是这样的用心雕琢,才能让读者透过看似极简的线条,看到自己的心。  

随后,米菲中国表示将持续关注此事。

虽然米菲中国并没有直面冯峰抄袭一事,但也清楚地阐述了自己的态度,从创作至今,米菲已经近70岁了。

冯峰本人在社交媒体上转发了这条信息,并在随后表示,“艺术的社会功能是激发每个人的创造力。如果艺术作品激发了我们的思考,那思考恰恰正是创造力的源头。但是谩骂,只说明你的语言贫乏,放纵这种贫乏的语言会丧失了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

不好看和不好看

面对此事,南开大学文学院东方艺术系副教授、画家张旺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了三个字:

“不好看。”

张旺所说的不好看,有两层含义。在他看来,作为艺术作品是否侵权是否抄袭,很大程度上要看原作者的态度,原作者是否认为该作品侵权,涉嫌抄袭,作为旁观者只能通过视觉来判断,但并没有太多依据。

左图为冯峰作品,右图为米菲兔

而第二个层面的“不好看”,则来自冯峰在此事中的态度和表态。

“同为教师,首先我自己不会这样做,如果我的学生期末给我呈现这样一幅作品,我肯定会给不及格的。”

张旺认为,作为艺术家来说,致敬和临摹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要在作品呈现时说清,我的作品灵感创意来自何处,向何人致敬,随后自己的解读和理解,都是没有问题的。

但如果是强行认为是自己创作,甚至是用所谓的艺术设计的理论来打嘴仗,这依然是不好看的。

很快,冯峰在接受南方人物周刊的采访中,便大大方方地表示自己的确是采用了米菲兔的设计。

“2013年,冯峰想把鸭和兔的形象转化成一个更符合儿童审美的卡通形象,他做出一个长着黄色鸭嘴的白色兔子立板。有人评论说,看起来像米菲,冯峰发现真的很像。于是在这次展览的作品中,冯峰选择直接借用米菲形象,构筑出一个新的角色。”

但事实上,除了展览中一幅作品名为《有人说我像米菲》,冯峰并没有明确指出自己是借鉴了米菲的形象,在最初与网友对话的过程中,冯峰也从未坦承过这些内容。

反而是不断指出自己作品的原创性。

在采访中,冯峰称自己这样的创作方式为编剧式,“我更像一个编剧或导演,利用社会素材、技术等社会公共知识去创作,像是工业化的调动和整合。传统的艺术家是用挑选过的材料创作。比如说用颜料来画画,或者使用石头、木头和金属来做雕塑。现成品出现以后,所有的物都可以是我们表达的词汇。”

创作的边界在哪里

独立策展人冯博一在朋友圈中表示,冯峰刻意“挪用”、“戏仿”米菲兔的形象,属于后现代常用的艺术手法。质疑不能简单在道德层面进行,而需要将其作为艺术创作和艺术发展相提并论。后现代的移植、挪用、戏仿的创作,使那些耳熟能详的经典作品在亵渎、滑稽与荒诞、幽默中,体验出一种犯忌的快感而更耐人寻味。

在风波中,有漫画博主发文表示,冯峰创作的鸭兔和解构商业符号是他这些年来一直在做的事,网友指责其“抄袭”反而显露出“对当代艺术理解的匮乏”。

左图为米菲兔,右图为冯峰作品

那么什么是解构呢?

“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简单来说,可以被视为对构造结构的分解或拆除,即将一个事物或者符号拆解,再重新建构,是对结构主义的瓦解和反对。

在艺术领域,“解构”的先驱是以法国艺术家杜尚为代表的达达主义,那幅《带胡须的蒙娜丽莎》就是在争议中诞生,又引领了新的潮流。

2017年,这幅被杜尚加了两撇翘胡子和一小撮山羊胡的“蒙娜丽莎”在巴黎的苏富比拍卖会上拍出了63.25万欧元的高价。

2019年,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投诉中国著名的当代艺术家叶永青抄袭,为中国艺术界敲响警钟。他认为,不应该打着当代艺术的旗号,就可以认为艺术创作不存在版权的问题。

他说:“当代艺术中有颠覆思维,而挪用、拼贴、解构也是比较常见的手法。挪用的目的应该是颠覆,挪用需要转换它的语境,甚至彻底改变它。如果只是改变一个小局部,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并没有产生颠覆的效果,这样毫无疑问是存在抄袭的。”

为什么杜尚的《带胡须的蒙娜丽莎》被大家认为是艺术品,冯峰的鸭兔就有了这么大的争议?

中央美术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首先杜尚的蒙娜丽莎本体没有发生改变,而冯峰将米菲换了名字让本体变得模糊。

其次,冯峰所表示的米菲兔为公共符号可以使用,但事实上,米菲的原作者于2017年去世,他的作品的商业版权仍在存续期中。冯峰采用米菲原型进行创作,应该获得版权方的许可。米菲和杜尚选择的“蒙娜丽莎”相比,也没有达到妇孺皆知的程度,所以公众并不认可公众符号这一论调。

文化评论人韩皓月对此表示,要把公共文化的一部分,变成自己的私人作品,就必须要经过复杂的、智慧的、有创意的系统转化,而不能够“拿来主义”,直接复制粘贴、粗暴模仿。

冯峰在接受采访中提到,自己乐于看到这样的讨论,将之视为一场公共教育的大课堂现场,一堂关于艺术、关于法律、关于“创造力”的公共教育课。他认为大众对抄袭的痛恨,对版权的维护意识,是对创造力的尊重和肯定,但创造力也需要被读懂,否则,“被商品捆绑的观念,贫乏而粗鄙的语言,杀死的恰恰是我们自己的想象力,还有,我们想象力表达的自觉。”

对于原创性,张旺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原创性对于数字时代的这个艺术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数字时代的复制和传播都是非常迅捷的,艺术作品,假如没有了原创性,那么在这样的传播和复制的前提条件下,它自己的独立与存在的意义,就微乎其微了,我们对于它作为一个艺术品的一种欣赏,也就没有意义和价值了。

在艺术家眼中仿佛万物皆为艺术,观众在围观、评论、谩骂转发中仿佛也成为了艺术的一部分。

有些恍惚,艺术的边界在哪里,到底是创作者创作了艺术作品,还是人们共同参与促成了这个艺术产品。

这些问题,去问那只被换了鸭子嘴的米菲兔——

它可能也不知道。

参考文章

1.《冯峰:有人说我像米菲,我是有意挪用》南方人物周刊

2.《广美冯峰教授最新回应:人们在高喊维权时,也忽略了个人创作表达的权利》羊城晚报

3.《广美教授构思20年的“鸭兔”展引争议,“抄袭”还是“解构”?》观察者网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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