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爲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黑龍江伊春市禁止一切集中祭掃 

1月25日,爲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有效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按照黑龍江省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伊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現就疫情期間文明祭祀、喪事簡辦、移風易俗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全市範圍內禁止一切集中祭掃、週年祭祀、春節、元宵節祭祀等活動,嚴禁在城市街道、廣場、居民小區、林地、墓地等區域和前往殯儀館、骨灰堂、公墓等場所進行送燈祭祀、燒紙焚香、拋散冥紙冥幣、燃放煙花爆竹等祭祀行爲,嚴禁宗族性聚集祭祀。

二、嚴格遵守喪葬事宜節儉辦理規定,嚴禁進入殯儀服務場館內守靈,嚴禁在殯儀服務場館內舉行告別儀式,嚴控出殯車輛和人員,每戶辦理喪事活動不超過4臺小型汽車、嚴格控制送行人員且僅限於親人和家屬。不搞封建迷信祭祀、不違規土葬。骨灰寄存採取預約並嚴格限制人數。

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爲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提供運輸車輛和銷售場所。

四、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帶頭推行移風易俗新風尚,以身作則,主動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告知親人,採取家庭追思會、線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悼念緬懷逝者。教育引導羣衆支持殯葬改革,自覺文明節儉治喪、綠色環保祭祀,以文明的好行爲築起我市疫情防控的安全線。

五、嚴格落實喪事簡辦、文明祭祀監管的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四方”責任。屬地公安、城管、市場監管、林草、民政等部門要協調配合、通力合作,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對違反本通告、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總檯央視記者 王海樵)

 

責任編輯:鄭亞鵬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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